林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大部分资金能按预算安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预算执行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未完全按预算批复执行。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项目变动比较大。一是有预算未支出,如2006年预算客家文化园规划设计30万元有实施,但当年未支出,而2007年预算安排东二环路地带30万元、二环路沿线城市设计30万元既未实施,也未支出;二是预算执行不够严肃,城乡规划设计专项资金从2006年开始实行细化预算,但部分项目资金未按常委会批准的细化预算来支出,我们在检查中也没看到有关项目和资金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报告和批复文件;三是根据政府的决定,年中增加的支出项目,年底没有再履行追加支出的程序、报市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预算如地形图的测量经费、评审经费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二是有些项目超预算安排或预算不足,如2005年政府文件要城乡规划局开展8项规划,项目合同352万元,可当年预算才安排50 万元的规划资金,资金安排与实际要求相差很大。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对部门更改预算约束不够,因此部门对人大批准的预算是 一张皮,而执行预算又是另一张皮;另一方面监督不够,财政局相关处室对部门是否按预算批复执行掌握的信息不够,对部门随意变动预算、挤占或挪用资金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并督促其改正。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一些经费列支不够合理。我们这次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如紫金南路规划设计合同时间是2005年1月18日,而2004年1月、10月就已付了两笔资金;二是个别合同收款人与合同不一致,如紫金公园修编,合同签约者是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中国美术院,可2005年却支付给上海沃人建筑规划有限公司8.4万元,2006年、2007年分别支付中国美术学院11.2万元、8.4万元;三是有部分资金是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四是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结合日常工作中对其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对全市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政府要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评价、考核机制。要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和跟踪问效机制,要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要加强和改进专项资金的审核和拨付等工作,定期听取部门使用专项资金的汇报,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和监督,防止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即有法律效力,要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部门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杜绝无预算支出,随意变更预算等行为,在预算执行中如要调整项目,追加或减少资金支出的必需要按有关程序报批。同时建议专项资金超过50万元以上的部门(单位)在年初人大批准预算前要把上年度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市常委会。

  3、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部门在编制预算前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而财政也要对部门报的预算进行充分论证,合理预算好项目资金,并把专项资金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要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履行合同。

  财政和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这次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列支不当的资金要限期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进一步完善规划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