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师范书法教学的内容与方法改革论文(2)

时间:2021-08-31

四、教学评价的改革

  (一)成立教学研究会,指导书法教学

  我国历史上,早在汉唐书法盛世就有“朝廷主导”的先例。而现在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中国书法文化传承的高度重视。因此,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转变观念,加强监督与考核,促使各类院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教学内容、师资和教学质量,将具体问题落实到位。高师院校的各级领导和教学部门,应认真学习和落实上级关于书法教育的精神,充分认识高师书法教育的重要性。院校应设专职教师,成立相应的书法教学机构,负责书法教学和教学评价,如成立公共艺术教学部、书法教研室等。为书法教学提供专用场地,落实书法教师的待遇,督促、协助、支持和检查书法教学工作。鼓励书法教师进行科研活动,使师范院校的书法教育落到实处。据笔者了解,很多高师院校的公共艺术部门都形同虚设,开设这些部门仅仅为了应付评估,这样很难从根本上上解决书法教学中的问题。

  另外,高师院校也存在着书法教学师资薄弱、主管领导不重视等因素,导致难以形成一定的学术氛围,教师缺乏教研的帮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组织下成立书法教学研究会。各院校可以定期开展一些教研活动和学术研究,举行书法竞赛活动,并相互监督教学情况。这样当地教育部门不仅可以通过书法教学研究会了解院校和中小学书法教学情况,避免了公共艺术评估的弊病,同时也可以向书协机构推荐人才。

  (二)建立评价体系

  第一,建立学生学书档案。一方面,从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张字开始留档,在教师系统的指导下,时常让学生将留档作业和当前的作业进行比较,通过课堂讲评、展览对比,促进学生学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制作详细的学生学书评价表,将初始学书情况填写表格,包括技法表现(用笔的粗细、结体的舒展、章法的疏密、行距的宽窄等)、学书兴趣、对书法的理解等一一记录在评价表中。教师可以据此作出初步评价,学生也可以填入自我评价。随着学习的深入,可以加入书法理论和鉴赏方面的评价,这有助于教师全面掌控学生的学书情况,并及时发现教学中的问题。而学生也可以从评价中了解自己的情况,及时排解学习中的困惑,增强学习动力。

  第二,进行过关考核。要想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使其毕业后能顺利担当起书法教学的任务,除了课堂书法教学之外,还必须调动学生课下学习的积极性。因此,高师院校应制定“三笔字”过关方案,依托学校技能考核机构(如技能培训中心)进行学生的毕业验收。“三笔字”过关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制定书写要求,分年级制定不同的书写标准,如规定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多少字的书写;其次,评定等级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一定的评价标准。再次,每年六月份进行考核;或二年级期末进行第一次考核,以后每年六月份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书写档案。最后,对于考核成绩不满意或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经过强化培训,参加补测,逐步达到满意的成绩。毕业前根据最终成绩发放不同等级的考核认定证书,对于仍然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

  第三,对平时作业进行批改,记录成绩。作业的批改是教师的一项难度较大而又要求认真、严肃的工作。因为在书法选修过程中,学生所选碑帖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专业实践经验,还要有多方面的知识和修养。批改作业的过程也是教师自身提高和学习的过程。通过大量的作业批改,结合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有助于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少走弯路、避免误入歧途。教育家叶圣陶曾说:“凡为教者必期于达到不须教。教师所务惟在启发导引,使学生逐步增益其知能,展卷而自能通解,执笔而自能合度。”

  第四,建立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点评三位一体的评价方式。学生自评一般可以在学生进行临写过程中进行,让学生将写好的字和范字进行对比,找出不足,或与其他学生临写的字进行对比。在学生自评的过程中,教师要及时给予评价,多做肯定。

  还可以让学生在每节课结束时,填写自我评价表格,真实记录学习过程,并给自己评分。通过这种方式,教师不仅可以看到学生的学习结果,还可以了解其内心情感和学习心得,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教师也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作业让学生互评,教师要提供评价的标准与原则,有的放矢,鼓励学生多从别人的作品中发现长处,学习借鉴,逐渐引导学生由评价其他学生作品引申为评价教师和书法家的作品,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其鉴赏和观察分析的能力。教师的点评往往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教师点评要准确到位,善于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对不足之处要适时引导,不可打击,有时一句赞扬的话语可以成就一个书法家。

  (三)理论建设与教师的自我评价

  高师院校应鼓励教师在教学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依据实际进行书法教学模式改革和教育理论体系的建设。在教学过程中,传统的临帖、识帖(学习繁体字、异体字、草书)等固定模式的反复临写容易使学生产生倦怠的心理,因此,教师应进行教学方法的创新。同时,根据“新课改”的精神,应把过去常用的“教学目的”改为“学习目标”.按照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位一体的培养目标,将素质教育的理念直接体现在高师院校日常书法教学中,间接地为学生以后从事基础书法教学工作打下基础。

  在评价学生的过程中,教师也要适时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自己是否有效提高了学生主动探索的兴趣,是否创设了有利于学习的情境等。这有助于教师业务能力的提高,积累经验,增进理论知识,为建构书法教育理论打下基础,也为书法教学向素质教育逐步深入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高师院校对于中小学书法教学的引导

  在全日制教育中,每个阶段的教学任务、教学目标及教学内容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完整的教学体系。从课程设置上,小学和中学不能再将书法课依附于语文课,必须独立开设,使其成为美育教育的支柱课程之一。而高师院校书法课的开设必须起到引领中小学书法教学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利用培训班开展中小学书法教师教学培训。在“新课改”中,书法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书法教学符合我国的教育实际,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书法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学习书法成本低廉,远比音乐、美术等节省资金和场地,更有利于在广大农村地区开设和推行。

  为适应中小学书法教学改革的要求,高师院校应开设公共书法教育和书法专业,重点传授书法技艺。针对目前书法教师稀缺的状况,高师院校要集中人力开设书法培训班、进修班等短期班,为各类院校培养急需师资。充分利用“国培计划”“河南省教学名师千百万工程”“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农村骨干教师培训”等培训项目,有目的地进行书法教学培训,将书法内容渗透到培训中,将起到很好的普及和推动作用。具体可以联合艺术类高校和高校艺术系,邀请书法教育家讲学,首先加强学员对书法普及的意识,然后进行技能培训,这样会使学员回校后对书法教学产生新的认识,并予以重视。在他们的带动下,中小学的书法教学将会慢慢走出低谷,迈向正规。高师院校在对中小学师资进行培训之前,必须了解中小学的教学实际,深入学校和课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书法教学的优秀经验,深入实际制定培训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培训。

  第二,注重校外书法的推广。在当代书法教育中,校外教育占有很重要的份额。许多青少年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参加书法培训班;退休的老年人参加老年大学和各类书法学习班,热情很高。业余教育弥补了正规学校书法教育的不足,是不可或缺的力量。高师院校在这方面一定要起到引导和辅助的作用,为其提供师资与交流平台,为书法的普及做出应有的贡献。结语

  综上所述,高师院校书法教育作为我国高等师范教学基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书法艺术人才、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文化的需要。高师院校要想适应基础教育的要求,需彻底改变被动的状况,突破书法教学所面临的困境,汲取优秀教学经验,从多方面进行教学改革,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1]张宜书。论高师书法教学改革的途径与方法[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8(10)。

  [2]郭名询。改革和强化师范院校学生的书法教育[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6(5)。

  [3]邱志文,赵婉君。高等师范院校书法课教学改革刍议[J].书画世界,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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