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现状的研究论文

时间:2021-08-31

  摘要:构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保障机制需要准确了解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现实情况。本次问卷调查以与职业院校存在联系的企业为调查对象,调查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目的、形式、投入、内容和现状,以及行业组织、政府等机构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活动中的作用。调查结果表明: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在增强,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缺乏主体地位;政府和行业组织的影响微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处于零散、自发的状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首要动因是人力资源因素,优秀的大中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关系更加稳定;职业教育的地域特征明显,需要建立由地方政府主导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管理机制。

关键词:职业教育;企业;校企合作;保障机制

0引言

  根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十二五”单位资助课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保障机制研究》课题组的统一安排,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课题组开展了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现状的调研工作。问卷调研于2013年8月-2014年6月面向全国近1300家企业进行。

1调研目的

  ①了解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企业、政府、行业组织、院校等参与方的动机、意愿,以及各参与方之间保持沟通和协同的情况;了解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形式、内容、投入水平、影响因素等情况;②对课题前期研究所得出的假设(或结论)进行验证,主要有:1)我国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企业的主体意识尚未形成;2)我国尚未建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全社会管理机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活动处于零散、自发的状态,企业与政府、行业组织之间的联系十分微弱;3)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首要动因是人力资源因素;4)企业规模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和稳定性密切相关。

2调研过程

  本次调研于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间进行,由课题承担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发放,共发放问卷1300余份,回收问卷1045份,有效问卷856份。发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给企业(与项目承担院校有联系的),二是在毕业生招聘会、校企合作对接会等大型活动现场发放,三是委托全国供销行指委、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代发。这样的问卷发放方式有助于问卷回收,但也将调研对象的范围框定在项目承担院校的业务联系单位、大型现场招聘会的企业和部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所以,本次调研对象的总体并非我国的全部企业,而是愿意或者正在(或曾经)与职业院校合作的企业。2014年6-9月,课题组对回收问卷进行了审核、整理、数据分析和录入等工作。

3调研结果的描述性分析

  3.1调研对象的构成

  如前文所述,本次调研对象的总体是愿意或者正在(或曾经)与职业院校合作的企业。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课题调研组选择的问卷发放方式使得样本的抽取方式类似于整群抽样。在填答问卷的企业中,商贸流通行业的企业数量最多(含物流、国际货代、电子商务、连锁商超等子行业),共304份(占32%),其次为大旅游产业(酒店、餐饮、景区、旅行社等),共208份(占22%),之后依次为交通运输业(10%)、矿产采掘(10%)、金融服务(8%)等行业。填答问卷的企业构成既反映了商贸流通行业和大旅游行业在受访企业中占比较高,同时也说明这两个行业的企业与职业院校的联系十分频繁。

  3.2调研对象的地域分布与企业规模

  有效问卷中,东部沿海地区企业问卷496份,回收率92%,问卷有效率90%;中西部地区企业问卷96份,回收率66,有效率73%;江西省(课题承担单位所在地)企业问卷264份,回收率81%,有效率74%。从问卷的回收率、有效率来看,沿海地区企业参与调研的积极最高,可见沿海发达地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与热情高于内地企业。参考2003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本问卷按企业人数将企业规模划分为小型(500人)、中型(500-2000人)、大型(2000以上)三种类型。本次回收的有效问卷中,大、中、小型企业的占比分别为27%、35%和38%,大中型企业的回收率高于小于企业回收率,这一方面缘于大中型企业对校方的调查更为重视,亦可能缘于大中型企业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更强。问卷还统计了受调查企业的性质,在有效问卷中,民营企业占比为45%,股份制企业占比为34%,外资企业占比为13%,国有企业占比8%。

  3.3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

  在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方面,65%的企业认为“非常重要”,35%的企业认为“比较重要”,没有企业认为“不清楚”;在开展校企合作的意愿方面,61%的企业表示“非常愿意”,39%的企业表示“愿意”,没有企业表示“无所谓”。上述调查结果说明,受调查企业普遍重视对职业教育的参与,并且愿意参与校企合作。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形式,问卷列举了六个选项(可多选),结果显示:96%的企业在企业内设置了培训岗位;74%的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了合作;32%的企业开设了内部的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5%的企业加入了职教集团;极少数(5家)企业通过行业协会开展职业教训;极少数(1家)企业直接兴办职业院校。该结果说明,内部培训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流形式,但如果与学历教育挂沟,企业主要选择校企合作,很少直接兴办学校或加入职教集团。绝大多数企业只是把职业院校作为员工招聘的重要渠道,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而且也应该成为职业教育的主体。这一点,可以从企业负责校企合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出判断:57%的企业委派普通招聘人员与院校合作,33%的企业由专职的校园招聘组与院校对接,只有7%的企业由人力资源经理直接负责校企合作项目,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设置了专职的校企合作部门与学校长期合作。与院校建立两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有325家,占总数的38%。在这325家企业中,有175家企业(54%)与院校合作时间最长的案例不超过3年,127家企业(39%)合作时间最长的案例为4-5年,仅有23家企业有过与同一所院校合作时间超过了5年的案例,没有一家企业与同一所院校有过超过10年的合作历史。另外,在这325家企业中,半数企业(164家)合作的院校数量不足3家,123家企业合作院校数量为4-10所,38家企业的合作院校数量在10所以上。上述结果表明,大多数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时间并不长,需要不断积累参与职业教育的经验。企业在选择合作院校时,会考虑多种因素,问卷列举了九个选项(可多选),从结果来看,“学校生源稳定”(81%)是企业选择合作伙伴的首要因素,之后依次考虑的是“学校对校企合作的支持力度”(59%)、“学校处于企业用工密集的地区”(43%)、“学校的办学声誉”(31%)、“毕业生质量”(28%),“专业对口”“属于同一职教集团”“产权关系”等因素并未成为企业选择合作院校的优先方向。对此,课题组分析认为,大多数企业并未加入职教集团,也没有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这使企业对这两个选项无法做出准确评价。该问题的调查结果说明企业与院校合作的首要目的是获得人力资源的保障。综合上述调查结果,课题组认为:人力资源因素(培训和招募员工)是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首要动机;我国企业普遍重视而且愿意参与职业教育,但真正与职业院校有稳定合作经历的企业很少,普遍缺乏校企合作的经验。最近几年,我国连续出现“用工荒”,这可能是企业开始重视校企合作的直接原因,这也从侧面说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