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的正义向度的论文

时间:2021-08-31

环境伦理学的正义向度的论文

  作为一种理论思潮,环境伦理学的历史并不悠久,这或许会显得其历史积淀不深厚,但是环境伦理学在有限的历史空间中仍然留下了清晰的理论脉络,通过梳理这种脉络,我们能够更深刻地认识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和实践蕴涵

一、环境伦理学的“正义”转向

  理论界一般把20世纪50年代以前看成是环境伦理学的萌芽时期这主要是指,虽然有一些思想家开始在伦理学的语境下来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但是在物质主义和功利主义风头正劲、生态危机还没有充分显示的时代背景下,他们的思想的社会影响力在当时并不大,这无论对亨利梭罗、约翰。缪尔,还是阿尔贝特。史怀泽、奥尔多。利奥波德来说情形大致都是如此?如作为美国环境伦理学奠基人的奥尔多。利奥波德在20世纪40年代就呼吁人们要树立一种与自然保持平等和谐的新道德观,但是他并没有得到多少迎合之声,他的《沙乡年鉴》一书虽然在1949年就己经出版,但是“这本书在图书馆和学者的书架上静静地躺了近20年。

  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西方环境保护主义运动开始进入了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环境保护逐步发展成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运动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始于对生态灾害和各种公害事故的关注,当然这种关注是需要引导和启示的,对西方社会的民众来说,1962年出版的由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撰写的《寂静的春天》一书

  在西方环境保护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许多民众就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而变成了环境保护主义者这一阶段所发生的许多事件都会永载于人类环境保护史册之中,如确定了“地球日”,召开了世界性的环境保护大会,许多著名的环境保护NGO组织纷纷成立了等等这一时期环境保护的主题是“遏制”,即遏制人口的増长、遏制污染的蔓延、遏制工业社会中各种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和生活方式等等这一时期也是环境伦理学的快速发展分化时期,由于有了合宜的社会环境,环境伦理学开始在学术论坛上占有了一席之地,也形成了基于不同理论基础和价值追求的理论流派,动物解放论、动物权利论、生命平等论、自然价值论、深生态学等等都开始争相确立自己的理论疆域虽然这些理论流派各自所阐述的观点有所差别,但其理论旨趣还是有相同之处的:都注重从某个理论前提出发建构起较为严密的理论体系,都主张扩展传统的伦理学理论界阈,都强调抛弃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念等等。这一时期的环境伦理学更多关注的是理论上的建构,扩大自己的理论影响力,表现出了强烈批判和颠覆传统价值观的激进色彩。

  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变化也带动了环境伦理学的转向,这种转向就是“环境正义”主题的凸现,它表明了环境伦理学的品格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首先,它表明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并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它与各种社会问题都是密切相关的,如果说排斥人与自然关系的人际伦理学是狭隘的,那么无视人的社会关系、生存境遇和文化传统来探讨人与自然的和谐的环境伦理学则更失之于虚妄因为伦理学是理论的,更是实践的,仅仅满足于理论上的自圆其说的道德理论充其量只是形式的而非实质的伦理学。人与自然的关系总是非常具体,离开了人的现实生活来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只能陷入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其次,“环境正义”的凸现表明在环境问题上的各种理论争辩实质上都是各种利益关系的纠缠和冲突再次,“环境正义”问题的提出虽然使得环境伦理学减少了一些浪漫的激情,但是与现实生活的距离却拉近了,实践性的指向増强了,即増添了一些笃实凝重的'色彩

二、“环境正义”的三个口号

  “环境正义”问题的凸现体现了人们对现实环境权益的关切,而这种关切也就是如何分享环境利益和分担环境责任的问题由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

  较早遭遇到生态危机的困扰,所以他们也较早地遭遇了“环境正义”问题的纠缠,而这种纠缠主要涉及的是“在资源逐渐匮乏,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少数民族与弱势团体的土地资源被侵占,以及他们被迫承受主流社会的各种废弃物毒害之问题,基于此,在实质上,环境正义主张少数民族及弱势团体有免于遭受环境迫害的自由,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资源的永续利用以提升人民的生活素质,以及每个人每个社会群体对干净的土地?空气、水和其他自然环境有平等享用权的权利”

  西方“环境正义”运动首先是从美国发起的,而美国的环境保护运动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白人中产阶级的利益倾向,“NIMBY”实际上就表达的是美国白人居民对环境保护运动的期望,他们希望环境保护能够充分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一一使他们能够远离环境污染和各种环境公害,能够有机会亲近自然,满足自己的审美情趣等等,反对把垃圾焚烧炉和各种有害的工业企业建立在白人社区美国白人的这种利益需要的确通过环境立法和其他途径得到了实现,大部分的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炉、放射物堆放仓库以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都建在黑人和有色人种的社区中或相毗邻的区域里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以黑人、有色人种和社会低收入者为主体的“环境正义”运动开始登上了历史舞台,“NIABY’这一口号就表达了他们的期望:与社会所有人平等地享受环境权益,公平地分担环境责任。

  然而,环境问题毕竟不是一个国家内部和某个区域的问题,仅仅以协调国家内部利益关系为价值指向的“环境正义”必然是残缺的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迫于国内的压力,开始寻找向国外转嫁生态危机的渠道“在全球每年生产的40亿吨有毒垃圾中,有90%都是由工业发达国家生产的,而每年大约有3亿吨有毒废物都是通过跨越国境的方式从发达国家流入发展中国家”[4]“第三世界的环境在发达国家输出污染和本国经济贫困化两个因素的作用下迅速退化”[5]这种状况不仅引起了西方发达国家中的一些环保组织和人士的高度关注,而且也引起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警觉,“NOPE’就反映了这种情绪,表达了对“环境正义”的新的看法从上所述不难看出,“环境正义”运动的发展轨迹基本上从这样几个方面规定了“环境正义”的理论向度:第一,国内环境正义,同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社会阶层和不同区域间在环境权益和责任分配、安排上的公正性;第二,国际环境正义,不同国家之间,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环境权益和环境责任上的公平问题;第三,全球环境正义,如果把地球看成是整个人类和所有物种的共同栖息地,那么“环境正义”还理应包括人类和其他物种、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环境利益公平问题

  “环境正义”问题的凸现在实践和理论方面都给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问题,从实践方面来看,如果环境伦理学要真正回到现实生活世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发挥实际的作用,就不能停留在抽象地谈论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而必须善于分析造成生态危机的社会根源并做出有针对性的价值引导;从理论方面来看,环境伦理学必须提出自己的“环境正义”理论,因为现有的诸多正义理论模型,无论是自由主义的正义观,抑或是社群主义的正义论,都不足以现成照搬来应对环境不正义的问题所以说,“环境正义”问题的凸现也为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要求或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