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高校内部民主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论文

时间:2021-08-31

  论文摘要:国外高校特别是西方国家高校内部的民主管理机制在其历史发展变迁中形成的两类民主管理模式,对我国高校在新一轮高教大发展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借鉴国外民主办学的经验与做法,进一步发挥教授的作用、促进高校民主评议机制的形成以及理顺学术民主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论文关键词:国外高校;民主管理;启示

  在高校实施民主管理是我国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与制度建设。高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其文化素养、知识水平都比较高,且思想活跃,信息量大,识辨能力强,同时对民主的要求也比较强烈,因此,高校的民主管理有条件、也有必要走在时代的前列,其民主政治建设可以做得更好。多年来,我国高校在民主管理的实践中摸索出了诸如教代会、校务公开、学生自主管理等多种体现广大师生员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民主运行机制与形式,且日渐完善。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借鉴国外高校内部民主管理的一些做法,加强学习、管理与创新,进而促进我国高校内部民主运行机制平稳、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一、国外高校内部民主管理主要做法

  整体来看,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为国家主导型的高等教育体系,另一种为社会主导型的高等教育体系,在这里暂且分别称它们为A模式和B模式。A模式中的院校,主要依靠国家和政府来经营,这种体制模式容易形成院校内部的绝对等级制或集权式管理;B模式中的院校,则主要依靠社会支持与市场引导,这类体制模式更容易形成院校内部的无等级协商制或民主管理。当然,有些国家的高校其主体虽然属A模式,但也有B模式的痕迹;另一些国家虽其高校主体是B模式,但国家出钱办学的比重也很大。总之,国外高校不管其采用哪一种体制模式,院校内部管理都不乏对民主管理方式的重视与采用。在高校内部管理运行中,只要有教授或其他师生员工从任何一个角度参与了学校管理,而不是管理层或领导孤行独断,都可以说是民主管理。

  A模式下的高校教授很有权威,他们有权参与教学部门、学校乃至国家的各级决策。这类体制模式的典型代表为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国立高校。

  B模式下的高校内部,作为基层学术单位的系(学院)的权力首先在正教授和副教授中依次分配。在有些重要问题上,系主任必须同其他正教授商讨,还有可能与有关的副教授商讨,有时要和全体教学人员商讨,并且少数服从多数是决策的主要原则。在这类模式的日常运行中,需要把教授、行政人员和董事各自所关切的方面综合起来,教授等教学人员一般是通过学术评议会和教授会这样的组织机制发挥作用的。这类体制模式的典型代表为美国、英国等国家的高校。

  笔者认为,在国外高等教育管理中,无论是A模式还是B模式,高校教授特别是资深教授及教授会等大学社团组织在其民主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可小觑。教授特别是资深教授或教授会等社团组织在高校各个层级的民主管理体系中无论是参与制定决策与措施、参与监督对决策和措施的实施,还是参与对决策结果的检查、对重大事务的督促等等,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笔者同时也认为,国外高校特别是西方大学自治传统源远流长,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大学自治模式。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欧美高校办学的两根基本准绳,大学自治是学术自由的保证,学术自由是大学自治的体现,两者互为表里。西方特别是欧美大学实施内部民主管理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代表校外利益集团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美国为例)。这种形式中的董事会决定大学管理的大政方针,校长决策学校内部的一切事务,校长和教师评议会一起具体负责学术管理事务和其他方面的工作。二是代表校内(外)各方意志的权力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德、英、法等国为例)。在这里,大学的理事会是大学最高管理机构,由大学教师、学生和其他大学代表、地方教育当局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它授权校务委员会行使日常决策权。三是由政府任命的校长负责制(以日本、瑞典为例),校长由教师评议会或学校教授会提名,由政府任命,主持学校的行政管理事务。这是从大学自治的角度对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高校民主管理形式的探讨。

  二、国外高校的民主管理方式对我国高校的启示

  (一)我国高校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于我国高校内部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学者们认识不一。有的认为在高校管理实践中主要有校务公开制、教代会制以及学生自主管理三种形式;有的认为推进高校民主管理要处理好民主管理与行政管理、民主管理与集中管理、党委会与教代会、校长与教代会、教代会代表与教职工等之间的十个关系;还有学者认为,高校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与重要保证有两点:一是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二是处理好民主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尽管在高校内部民主管理方面研究成果颇丰,但高校民主管理实践的现状还不尽如人意,民主治校的机制尚不完善,从管理者到教职员工民主办学理念滞后,高校教职工维权的法律支持不清,法律关系还没有理顺,教代会的地位被淡化、权力被表面化、职权被减化,其作用难以全面发挥,上述这些问题对我国高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要在新一轮高教大发展的潮流中继续前进,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办学积极性,借鉴国外民主办学经验与做法,完善我国高校内部民主机制与措施,是目前形势下高校工作中的重要方面。

  (二)国外高校的民主管理方式对我国高校的启示

  1.充分发挥高校特别是正教授的应有作用

  大学教授既是高校专业教学、科研的骨干力量,又是高校教育教学政策的力行者,也是高校相关政策出台及实施的主要源泉。国外高校的教授或教授会在大学、学院(系)甚至在教研室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对我国很有借鉴意义。在我国高校内部管理的种种民主机制实施过程中,要逐渐形成一种机制,使高校的教授与学校的党政领导共同承担办学政策、督促、运行和评估的责任。这样能充分发挥大学教授们的智慧、创造性以及主人翁精神,并有效防止高校的某些短期行为及决策失误。

  2.民主评议制应受到应有重视

  国外高校一项在实践中广为推行的民主机制就是,校长与各级领导、教授或教授会以及其他教职员工商讨有关校务事宜,甚至最后以少数服从多数进行决策。我国高校在进行民主机制建设过程中,应大力借鉴这一做法。首先,高校广大教职员工与各级领导直接相处,长期共事,他们的为人处世、业务能力和工作实效也为广大教职员工所熟知,对各级领导实行阶段评议制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其次,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服务是高校各级领导贯彻我国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有义务接受广大教职工的评议;最后,根据我国的《法律》、《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高校教职员工有权通过教代会或工会等组织形式和适当方式参与高校的民主管理,以体现主人翁地位,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因此,在我国高校实行民主评议制不但切实可行,而且可以有效转变高校各级领导的工作作风,强化其服务意识,促使他们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廉洁行政。所以,高校民主评议制是一项体现我党政策、符合法律精神、贯彻群众路线的民心工程和振兴高校的战略举措。

  3.处理好学术民主管理与行政管理的关系

  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国外特别是欧美高校办学的两根基本准绳。学术自由与民主是大学的内在精神,是知识分子孜孜追求的境界。我国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层面上,今后在完善校、院、系等各级责权利的同时,要尝试建立起适应大学学术自由发展的并且与各级责权利相衔接的学术管理机构,逐步扩大院、系一级的学术管理自主权,促进体现高校教授作用的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所有在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创新教育与管理,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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