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交通运输毕业论文(2)

时间:2021-08-31

  铁道交通运输毕业论文 第二篇

  [摘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交通“六项收费”后,交通运输行政单位资金来源为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至今已有9年了,各地交通、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重大决策和收入返还基数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新《预算法》颁发和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现行交通运输资金管理已明显不符合交通发展需要和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交通资金管理仍存在不符合财经纪律和公共财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交通运输行政单位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关键词]交通;行政事业;资金管理;对策

  引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养路费、航运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原通过上述收费收入安排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普通公路养护和建设、公路运输和场站建设与养护、航运养护和水路管理等方面支出纳入地方一般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因此,交通运输行政单位在交通行业管理、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的资金来源为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至今已有9年了,各地交通、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重大决策和收入返还基数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明确交通管理责任,落实资金预算管理,推动交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新《预算法》颁发和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现行交通资金管理已明显不符合交通发展需要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笔者从近几年在开展交通内部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检查中发现交通资金管理仍存在不符合财经纪律和公共财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成品油税费改革后相关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出台滞后,影响交通资金使用效益,因此,交通运输行政单位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一、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交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分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财政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另一类是财政从中央财政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交通建设、养护等交通专项资金。从近几年工作实践发现交通资金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行政经费管理存在问题

  1.公务接待费不规范。一是发票附件不完整。公务接待活动存在无审批单、无预算单、无消费清单、无公函,仅凭一张或几张发票报销,无任何相关附件和说明。二是公务接待费超支。接待陪同人员和餐费超过规定标准。三是接待事项不明确。公务接待对象没填列,发票来源渠道多样,发票无抬头无时间不规范。四是账务处理不合规。转移接待费实际开支数额,以宣传费、会议费、办公费、其他费用等科目列支接待费。

  2.差旅费报销不严格。一是审核审批制度不健全。公务人员出差未合理控制,出差随意性较大,导致差旅费年年持续增长。二是审核报销把关不严。超标准列支出差费用,存在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如出差领取伙食补贴还报销途中就餐费用,领取包干交通费补贴还报销出租车费用。三是出差审批时间倒挂。工作人员出差前未办理审批手续,待出差完回来再补办审批手续,存在事后补办审批问题。

  3.公务经费随意出借。部分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工作人员私事借款随意出借,有些单位对个人借款长期不清理,个人借款期限超过3个月以上仍未进行催收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存在挪用公款现象。

  4.行政经费列支工会费用。行政经费与工会经费未实行独立核算,工会活动经费与单位基本账户捆绑核算,用行政经费列支工会活动费用,或用工会经费支付与工会业务活动无关行政支出,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5.资产采购环节不够规范。大宗物品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没有进行市场询价,直接指定第三方作为采购方,造成资产采购成本升高。

  6.其他收入没有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单位房租收入、罚没收入等其他收入长期挂账核算,没及时上缴地方财政专户,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直接将其他收入用于预算未安排其他费用支出,比如支付干部职工宿舍楼零星修缮费用和门卫工资,支付退休人员文体活动费用和节日慰问费用,支付聘用临时人员工资和福利费用等部门预算没有安排的费用支出,影响部门预算执行效果。

  (二)专项资金存在问题

  1.专项经费没有单独核算。部分单位没有开设专户单独核算交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列入基本户核算,与基本支出相互挤占,不能全面反映专项资金动态结余结存情况,将专项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专项资金支出不符合财务规定。

  2.专项资金没有纳入预算。大部分交通建设项目没有按照要求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没有通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支持,普通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基本上是从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交通大盘子专项支出安排,由于山区地方财力有限,较难从一般预算安排交通建设养护项目支出,交通发展资金仅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是远远不够的,也是目前交通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主要原因。

  3.专项资金拨付不够及时。专项资金拨付普遍比较滞后,部分单位交通专项资金到账不能在10日内办理拨付,有些单位专项资金滞留时间较长,甚至超过3个月以上仍未安排下拨,影响下级交通专项资金使用。

  4.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农村公路专项资金使用比较随意,农村公路专项资金分配存在“人情关”,分配不够均衡、不够科学合理,农村公路点多面广,资金量又小,由于内部审计力量不足,要开展农村公路审计全覆盖有一定难度,因此,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是否安全有效也是个问题。

  5.专项资金核算不够准确。交通专项资金项目多,种类比较杂,部分单位对交通专项资金核算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仍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当年度交通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形成结余结转资金,年底将结余结转资金一笔转到其他应付款挂账,次年下拨上年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造成结余结转资金项目之间互相挤占使用,不符合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要求。

  6.专项资金结余结转沉淀。财务和业务部门对交通专项结余结转资金项目没有及时对账清理,超过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量仍较大,项目资金长期沉淀财务账上,影响交通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原因,一是有些项目要按工程进度支付形成账上暂时结余结转资金;二是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相互脱节,专项资金已到财务账上,业务部门未开单通知拨付形成暂时结余结转资金;三是有些项目未开工或前期工作进展滞后不能下拨,形成实际结余结转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的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对如何加强交通运输资金管理、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强财务规章制度建设

  宣传和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党政机关历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务审计人员要自觉提高财经纪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做到知行合一,将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建立健全交通行政经费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和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制度、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资产采购使用保管管理制度等,通过以上一系列内部制度建设和完善,为单位依法行政依规理财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交通资金配套政策

  一是加强交通资金预算管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交通专项资金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纳入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按照政府一般预算的有关规定进行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公路水路行业管理人员正常经费需要。目前,基层交通部门尤其是县级交通部门,这项替代六费支出很难做到专款专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通资金需求。因此,对替代原交通六费资金管理,省、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联合出台和细化与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相配套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按照“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的原则,明确交通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普通公路建设养护、行业管理人员经费编入部门预算管理,杜绝普通公路资金分配“人情关”,助推交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地方交通事业持续发展。二是加强交通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交通资金使用管理,制定交通专项资金账户管理、支出范围、拨付方式和监督管理办法。市、县财政和交通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时拨付交通资金到项目业主单位,从源头上防止资金沉淀在市、县两级交通部门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形成的交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明确交通项目支出范围,专款专用,不得将交通专项资金挤占、挪用到行政事业经费。要加强对交通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交通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加强结余结存资金管理。建立结余结存资金定期清理制度,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及时对交通运输建设、养护项目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分类清理、核对,对上一年预算的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下一年安排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余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对不需要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经财政同意统筹用于交通项目使用,要盘活交通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同时,要建立部门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到位率,有效控制结余结转资金沉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实行“三单一票一函”制度。一是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必须凭公函接待,无公函不得接待。公务接待前,经办人员先填列《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明确接待事项、人员和陪餐人员,附上被接待单位或人员来电来函证明,经审核审批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二是建立公务接待预算制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填列《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人数、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预算费用等内容。三是建立公务接待报销制度。财务部门根据《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单》、《公务接待消费清单》、公函证明和税务发票,经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审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公务接待费,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接待费。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有效落实。

  (四)加强规范公务出差管理。

  一是建立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干部职工出差前要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填列《公务出差审批单》,从严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防止虚报多报差旅费现象。二是建立差旅费报销制度。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应附上《出差审批单》和相关原始票据(住宿费发票、交通费发票车票),填列《差旅费报销单》经相关审批审核人员签审后,财务部门办理支付,其中公务卡消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办理,严禁重复报销伙食补贴和交通费补贴。

  (五)严肃认真执行财经纪律

  要建立健全财务内审制约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报销程序,加强对行政经费支出的全过程的监督,杜绝重要支出由个别领导审批代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及时清理单位往来债务,制定债务清收计划,完善债权债务管理。严格履行公款借用手续,严禁将公款随意借给干部职工用于私事,严格执行罚缴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应上缴财政资金要及时上缴国库,严禁坐支收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法规纪律,推动交通党风廉政建设。

  (六)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交通基层工会要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交通工会各项收入要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取得,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会经费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控制工会经费随意开支,做到专款专用,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核算,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规范合理,促进工会依法依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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