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现实选择论文参考

时间:2021-08-31

  内容提要: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严重影响国有商业银行资金资源配置并威胁其生存与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商业银行的产权必须是纯经济性质、界区明确且有一定的社会分工,引入其他所有制性质的资本、实现商业银行的产权多元化可以满足市场经济对产权的要求,并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奠定相应的产权基础。

一、国有商业银行现有产权结构的不利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的国有银行体制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革。从20世纪 80年代初的“大一统”到1993年实行专业银行体制,再从专业银行体制向商业银行体制过渡,但国有商业银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始终没能建立,其竞争力不强。经过多年的改革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是国家的独资银行。这种单一国有的产权结构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

(一)商业银行的运行依附于政府的运行

  商业银行运行的内在规则是利润最大化。政府从宏观上调节商业银行的运行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在既定的宏观调节之外对商业银行具体业务的干预就不再是一种宏观调控行为。政府把商业银行的运行强行纳入政治运行的轨道,即使这种强行纳入只是很短的时期,但这种扭曲运行的后遗症却要商业银行经过长期的运行去消化、去纠正。遗憾的是这种干预往往是很多个短暂的延续。在国有商业银行单一的所有制下,商业银行经济目标对政治目标的屈服导致其非商业性贷款的大量发放,而这种非商业性的贷款发放往往形成新的不良贷款。1979年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仅为11.85亿元,占国有银行总贷款的0.6%,到1996年政策性贷款已经高达16440.10亿元,占总贷款的34.66%。

  商业银行的职员把追求层级的提升作为主要的激励源。商业银行作为专业银行从原先的单一体制中分离出来,是为了商业化运行。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专业银行依然存在着较为浓厚的政府部门的运行色彩。一个金融机构就是一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可以套到相应的行政级别与待遇,商业银行存在一个依附于行政科层结构的庞大的金融组织科层结构。更为难办的是商业银行在既有的环境下还必须依赖于这种本不该有的科层结构。在这种科层结构中,商业银行可以享受到只有政府部门才能获取的许多额外收益,比如社会保障、政府的金融保护与政策倾斜;商业银行的负责人在以相应层级官员的身份参与政府决策的同时,实现着自己的非商业领域的成就感。其他员工安于享受这种集政府部门与商业组织的优势于一身的岗位福利。在商业银行运行政治化色彩较浓时,商业银行的员工不需要太高的劳动投入,也不需要太高的知识投入,就可完成本职工作。员工成就事业的需要自然就转到了“行政层级”的提升上来。在决定是否提升的主要指标中“生产性劳动”投入不占主要部分,大量的劳动投入到对商业银行来说没有效益的层级寻租上。那些对组织内层级提升知难而退的员工的努力方向自然偏离商业银行的方向。道德操守仍然较好的员工大有人在,可当组织的某一个环节瘫痪或脱节时,他们也只能望洋兴叹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并面临生存威胁

  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没有有效地建立,商业化运行的制度、机制没有形成,资金的使用没有严格、经常的风险控制。商业银行在具体业务的进行过程中,违背了经济约束有政治解释,违背了政治约束却有经济解释。经理人员在政治与经济规则的模糊地带,追求商业银行组织自身和经理人员自身的利益,导致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在银行改革赋予商业银行越来越多的自主权时,这种原因导致的不良贷款更是可怕。

  业务单位常常把商业银行的资金资源作为最后的免费晚餐。部分低效的国有企业依赖于从商业银行获得较多的贷款使低效率的生产继续进行,贷款越多,负债越高,这种国有企业破产后要求冲销的`沉没成本越大,政府让国有企业破产的可能性越小。高负债反而成为了国有企业的一种最优选择。这给国有商业银行增加了许多不良贷款。

  截至2001年9月末,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总额为6.8万亿元,其中不良贷款为1.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26.62%(不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1.3万亿不良贷款)。四大国有银行现在有约1.8万亿不良资产,但四家银行的资本金却只有约6000亿。即使这些不良资产能够收回一半,这四家银行的资产状况也不乐观。大部分的不良贷款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在从储蓄到投资的资金转换链中进行了大量的转移,却效率不高。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担心一旦不良贷款形成没有可以转移责任的理由,加上信息条件不具备往往又得不到贷款。这样就形成了能得到贷款的风险大、资金使用效率低,风险小、使用效率高的得不到贷款的局面。资金资源的使用严重错位、失效。如果非国有企业和高效的国有企业出于对部分低效的国有企业的效仿而寻租、贷款、赖债,将会更加恶化这种状况。这些说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资源配置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作为银行体系的主体的功能萎缩必将导致货币政策不能有效地实施。

二、多元化产权结构:国有商业银行的现实选择

  市场经济作为平等交易的经济,市场机制是其基本的资源配置机制。商业银行是资金资源配置的主要渠道,也是资金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中介。能够优化配置资金资源的商业银行才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对产权的要求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的权利

  市场经济交易的内容是产权,产权必须是纯粹经济性质的权利,必须是可交易的法权,而不能是超经济性质的特权。超经济强制的普遍化必然构成对体现法权关系的市场经济的根本排斥。当产权表现为超经济的政治、司法、立法、行政、宗法等权利的附属晶时,资产的运动便不可能首先服从等价交换的市场竞争准则,而是首先服从超经济准则。只有单纯的经济性质的权利才可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以实现价值运动。超经济性质的权利另有其运行规则,不能进入市场交易,若强行进入,那么意味着对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的根本破坏,或者意味着腐败。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的依附除有历史原因所积累下来的特权残余痕迹和意识之外,直接的原因在于传统的占统治地位的国有制,在于国家行政组织对经济组织的替代,从而使生产资料财产权直接依附于国家的政治、行政权力。商业银行不是以平等竞争的身份进人市场,而是被纳入等级森严的行政网络。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不可能首先作为经济性质的组织接受市场规则约束,只能首先接受行政规则约束。在一定社会,国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就意味着该社会的经济资源绝大多数首先必须服从行政权力的支配,市场经济不可能成为基本的配置资源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