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参与高校管理制度研究论文

时间:2021-08-31

  摘要:基于国家提出的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前提下以及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树立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目标。需要高校实现现代化治理方式,而实现高校现代化治理的前提,则是需要高校教师高度有效地参与相关高校教育的治理过程中,即形成高校教师在民主化治理理念下参与高校管理制度。面对教师对高校管理主观能动性差、责任意识淡漠以及相关组织权利的边缘化和参与渠道不畅等现状,需要改变高校“管理行政”,并向“服务行政”的转变,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平衡,构建完整有效的高校教师参与机制。为此,文章进行深入的探讨。

教师参与高校管理制度研究论文

关键词:教师;治理;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

  当前,我国高校教师参与治理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形态:一是教师对不能真正参与高校重大决策的抱怨;二是教师对参与高校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参与效果不佳[1]。面对高等教育管理的诸多矛盾、挑战与机遇,我国高校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改变政府的行政权力本位,增强高校办学的自主权,发扬民主管理、公共参与、公共服务的民主化治理理念,激发教师、学生的主体意识,调动师生的主观能动性,才能真正提高我国高校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

一、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与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

  1.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基于全面深化改革在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重点建设的教育改革任务;是基于我国教育方针的前提下建立具有现代化特征和中国特色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代化大学制度。现代化大学制度的本质是反映高校内部与外部治理结构的规范和秩序。现代大学制度的意义在于协调高校内部和外部的治理关系以及规范高校的制度,使得高校能够充分地发挥文化教育的传承和创新[2]。而现代大学制度高校内部治理的关键在于民主化治理,强调教育主管部门要减少对其直接干预,克服高校行政化的泛化,为其提供法律保障。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

  2.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

  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具有特定的高校民主性,是高校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内在凝聚力。总的来说,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民主性。任何人都是高校的主体,都可以自由表达或参与。参与的人都要维护高校利益和尊重他人的利益,因而都赋予其一份责任。全体参与的人都会在互动的过程中达成一种共识,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信仰和追求,即一致认可的特性。二是政治性。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是对民主、平等、自由、秩序、公共利益等基本目标的追求和认可,突显出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的政治性。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不同于个人的人格美德,需要遵循国家和高校的法律、政策和法规,因此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具有特定的政治特征。三是扩散性。扩散性也称辐射性,是指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有扩散强化他人的作用。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对于不同的人和职位,它的表现是不同的,但是它可以蔓延,激发更多的人具备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从而使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在所有高校得到发展与强化。高校民主化治理理念的本质在于高校内所有成员都可以“平等参与、共同决策、有效监督”。也就是说,高校内所有成员都可以依据相关国家法律的规定,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高校事务的管理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民主化治理权利。

  3.理论依据及实践意义

  在《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中均明确了教师参与民主管理这一规定,但是受到“官本位”、高校行政化倾向等现行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教师参与管理的现状仍然不太理想。教师既是高校教育教学中的主导者,也是高校履行教育职责的直接执行者,还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因此,高校教师在民主化治理理念下参与高校管理将会提高高校教育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实现高校现代化进程。

二、基于民主化治理理念下教师参与高校管理现状及问题

  1.行政权力的主导不利于民主化治理理念的推行

  目前,我国高校的权利结构模式依然处于行政管理阶段。高校的管理方式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一般是由高校内部一定范围的民主选举产生并通过教育部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委任;或者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直接任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很少干预高校内部的具体行政事务和学术事务。行政权力,严格地讲,它表现出“科层制”特征。高校行政权力一般分为校、院、系等三个等级,三者关系构成一个自上而下的权力体系,维持着高校的日常运作。这种高校管理体制在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方针方面体现出优越的效果,提高了高校内部管理的工作效率。而这种侧重于行政的管理的方式严重制约了学术权力的发挥,影响了教授在高校决策中的权威,以及制约了基层教学管理的自主权,进而制约了民主化理念在高校管理中的推行,影响了我国高校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发展。

  2.边缘化的学术权力不利于民主化治理理念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由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的高度集权,高校成为党政部门的附属单位。高校成为亚行政机构而忽略了原本的高校学术机构性质,学校行政臃肿,党政管理和后勤管理的非教学人员过多。教师和学生成为行政管理的对象。高校的党政组织对处理校内事务拥有绝对的管理权,操控着高校的运行工作,削弱甚至剥夺了教师的权力。行政人员成为学校的主体,成为支配学校一切工作的核心。教学和科研人员成为行政人员执行行政权力意志的工具,丧失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当然也失去他们的公共精神[3]。行政主导的结果导致行政功能泛化。在高校内部,其行政机关犹如政府机关一样,拥有很大的权力。科长或处长在某些学校内部事务上就能有很大的决定权,其结果导致部分高校行政部门背离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本意。行政部门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各院系的专业设置和调整、教师职称评定、教师的招聘、教师的考核、教师的晋级等方面也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即无论是行政事务还是学术事务,都是由行政部门来决定。教授却很少有发言权力、决策权力,把学术管理行政化。教师作为高校主体,在行政化管理体制下被边缘化[4]。由于校内处级和科级干部是由高校党政机关、高校领导任命的,因此导致下属成员必须服从,在工作中主要对校领导负责。虽然众多高校设有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和工会,但有的却是形同虚设,并没有真正的实权,因为行政机关拥有很大的权力,而且党政主要领导兼任这些委员会及工会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因此,在高校中,教师权利被边缘化,处在一种没有说话权的状态中。学术权力的边缘化不利于民主化治理理念的发展,不利于高校学术的创新和发展。

  3.不畅的参与高校治理渠道不利于民主化治理理念的进行

  近年来,高校在民主管理工作中做出很多努力和尝试,取得一些成绩,但是高校民主管理的现状仍不尽如人意。缺乏深入的民主治校理念和完善的治校机制,没有形成浓厚的民主治校的氛围和民主参与以及民主决策的局面。因此,当前我国高校还未体现出民主办学效果。高校管理机关部门林立,教学、科研本位的意识不强,有些高校机关人员将教职员工当成受教育的客体,这种纵向的组织结构削弱了民主管理气氛的形成。高校民主化管理的法制意识淡薄,教职员工行使民主化管理、民主化监督与民主化决策权利缺乏法律支持,在民主化管理过程中往往缺乏程序观念。高校教师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校务公开会、教代会民主评议等民主化机制建设还很不完善,有些流于形式,走过场,需要进一步推动和改革。教代会性质模糊,与职权相矛盾,权限设定太多,不符合高校实际,使得教代会不能有效地保障教师参与民主化管理和监督[5]。有些高校教代会上许多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提案得不到落实,教职员工的权益受到侵犯不找工会,而是直接找学校党政领导。高校的这种文化背景不利于建立高校现代化大学制度的进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运行和整个依法维权工作的步伐。由于当前高校民主化管理仍然不够理想,教师参与学校管理渠道不畅,广大教师的公共参与积极性不高,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也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