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安全承诺书八篇(2)

时间:2021-08-31

安全承诺书 篇5

  甲方(电动汽车车主):

  住址:

  乙方(汽车生产/销售企业):

  住所地:

  丙方(充电设施安装企业):

  住所地:

  甲方购买了一辆(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现需在甲方通过 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 小区停车场 号停车位安装式充电桩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三方当事人共同向 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1、充电设施的所有人是甲方,甲方为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若因充电设施的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其他责任人甲方同意在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2、甲方需安装充电设施的车位位于,充电设施安装前,甲方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按照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报备,并监督丙方安全施工。

  3、充电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5、车位租赁合同到期、按约定提前终止,或者甲方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甲方保证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如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甲方须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并监督安全施工。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充电设施安装或者拆除、迁移位置时,物业公司有权核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如发现安全隐患, 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施工方整改。

  7、如相关政府部门认为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时,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充电设施供电。

二、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充电设施产品符合《NB/T33002-20xx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产品及安全标准,充电设施在正常操作下的运行安全以及人员安全,在质保期内如因充电设施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充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对甲方进行指导及培训,使其能够正确使用充电设施。

  3、在质保期内,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甲方所有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超过质保期后,乙方有义务提示甲方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三、丙方承诺:

  1、充电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和本市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充电设备安装安全等相关规定,并服从物业公司的施工管理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文明施工。

  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安装所需要的设备、工具、材料、安全劳动用品等,且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丙方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应恢复至原有标准。

  4、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丙方及时清理并清运。

  5、因丙方安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导致的安全问题,丙方同意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日期:

  丙方(公章): 日期:

安全承诺书 篇6

  为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严厉打击违法倒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行为,严防省运会期间发生药源性兴奋管理问题,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

  近日,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辖区内6家药品生产企业、12家药品批发和连锁经营门店签订了《药品生产(经营)安全承诺书》,并就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gmp和gsp的要求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二是结合今年对新版gsp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gsp的申报工作和检查评定工作;三是结合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继续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四是全面加强药源性兴奋监管,严防省运会期间出现药源性兴奋管理问题。

安全承诺书 篇7

  本承租人租用市场(出租方)物业,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切实实做好防盗、防抢、防火、防诈骗,保障财物、生命安全及如下经营、服务、安全、消防等工作,具体承诺以下:

  一、 经营服务承诺

  1、 弘扬社会商业道德,诚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遵守《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市场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并接受执法部门和市场的监督。

  2、 保证持证照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臵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件,保证按时交纳租金、各项费用和国家规定的税费。

  3、 对标有注册商标、专利号或者专利、版权标记的商品购进进行查验,建立备案制度,保证不出售、展示、宣传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禁售物品,不以次充好,掺假使假。

  4、 保证所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规定,不销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商品,自觉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索取商品质量合格证明,商品包装符合政府规定,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购销需持许可证生产的商品,应向供销方索取查验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5、 经营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专营专控等重要商品的以及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商品,自觉建立进货和销售台帐制度。

  6、 保证在未经授权下,不以特约经销、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形式从事经营活动。

  7、 保证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不使用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利用计算器具弄虚作假。

  8、 保证不从事国家有关法律禁止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等。

  9、 自觉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维护市场安全、防火以及卫生工作,自行在租赁物业内设臵垃圾容器,认真执行广州市维护市容卫生守则(简称“六不”、“六要”),实行租赁物业门前“三包”,营业期间不在公共通道、场所乱丢、乱抛垃圾、乱倒污水等,收市后自觉打扫租赁物业内外卫生及搞好视觉容貌。

  10、保证在经营中不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11、营业期间,租赁物业外围不堆放垃圾杂物等,不占道经营,不乱摆乱卖。

  12、不占用场内待租物业摆卖或推放自己的物品。如有自用水表,保证不在公用水源中取水。

  13、保证所有货物、货柜、货架不超高摆放;所有柱子、门窗及招牌底下不挂放货物。

  14、不在租赁物业前安装铁丝网、三脚架、木板,货架、货柜等摆放不超过公共通道管理黄线。

  15、在租赁物业周围装卸货物时车辆的停放,要自觉遵守市场物业管理办公室通道管理的规定。

  16、遵守市场开市、收市时间管理规定,营业时间,不在市场内从事有碍经营秩序、不文明及违法行为,如、在通道上打扑克、下棋、睡觉及宠物在通道上乱跑弃臵尿便等。

  17、在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产生纠纷,应避免矛盾激化,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及时向物业管理办投诉受理点反映情况,接受市场调解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纠纷。

  18、在与外商或陌生人洽谈业务或大宗交易时要充分了解其资信情况,并办好相关法律手续,杜绝日后经济纠纷出现,避免造成经营损失及声誉受损。

  二、消防、安全管理承诺

  1、严格按市场规定时间关门停止营业、关闭电闸,特殊情况使用应急灯应向市场申请,不使用蜡烛等容易致火灾的照明用品。

  2、保证不在租赁物业内住人、煮食、生火及使用电炒锅、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租赁物业停止营业或人不在时负责锁好门窗和切断电路。

  3、租赁物业(阁楼)堆放货物与电灯保持0.8米以上距离。

  4、自行按租赁物业建筑面积每10㎡配备3公斤干粉灭火器和防毒面具各一个的标准配备消防器材;若所租用租赁物业涉及易燃品的或面积在70㎡以上,要加配25公斤至35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台。

  5、不在租赁物业内外点香烛或烧冥纸;不在租赁物业内、市场内公共场所吸烟。

  6、不乱拉、乱搭电线(如因经营需要或变动电路,可由管理办委派电工安装),不在消防器材周边规定范围内乱放杂物。

  7、不随意移动租赁物业配备的灭火器材设施和在消防箱附近堆放商品、杂物、车辆等。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指使、强令他人违反消防规定冒险作业。

  8、自觉接受消防监督人员(包括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9、严格按照市场规定,使用符合防火安全的材料对租赁物业装修。未经管理办批准,不擅自搭建可燃工棚等建筑物。

  10、在商品销售采购过程中,交易款项结算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或其他金融信用工具进行,现金量大的运送需联系专业押运公司或公安部门协助进行。

  11、在办理货物托运或发送时,要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资质合格的大型或连锁式经营物流货运公司,办好法律手续,不将货款委托物流货运公司代收,避免货物款项造成损失。否则,因物流货运公司突然关闭,收不到货款货物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与市场无关。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代其他商户收取货款及货物,不将营业证照转借他人使用,不让自己的小孩子离开自己的安全监管范围,避免承担法律责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3、每天商铺经营结束时,关好水、电、门、窗和检查清除火患,商铺、仓库内不存留现金及贵重物品,做好商铺、档位内货物防火、防雨、防湿、防盗、防虫等防护工作,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14、严格遵守市场(出租方)非营业时间封闭管理制度,封闭管理期间的货物进出,需与管理办公室申报批准后方可进出。

  15、工作人员开除、解聘或调离时,即时更换租赁物业所有门、窗锁、收回空白合同委托书相关资料,并及时通知相关贸易伙伴做好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利益不受影响。

  1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紧急事件立即拨打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三、其他承诺

  1、本承诺人为租赁物业防火、安全、合法经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教育好本租赁物业工作人员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抢和遵守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的工作。执法部门检查中被开具整改通知书且在限期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市场(出租方)或物业管理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承诺人与市场的租赁合同,并随时收回租赁物业另行招租;造成火灾或其他事故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业主、出租人或第三人人身、财产等一切损失。

  2、本租赁物业若违反《广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行为被政府部门查处,本承诺人赔偿由此给市场(出租人)及市场内商户受此影响而造成的损失。

  3、违反以上承诺其中一项,市场(出租方)有权向本承诺人收取违约金1000元,情节严重,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4、本经营服务安全承诺书作为签订商铺(档位)租赁合同、协议的附件,与商铺(档位)租赁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承诺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责任自负,不聚众闹事,不在市场管理办公室起哄,不到政府部门上访,本租赁物业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人承诺事项,其责任及后果均由本承诺人承担,损失及责任与市场(出租方)无关。否则视同违约处理,市场(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承诺人与市场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业重新招租,本承诺人与市场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业重新招租,本承诺人所交一切费用和款项不退回,由此造成损失与市场(出租方)无关。

  档 号:

  承诺人:

  20 年 月 日安全承诺书 篇8

  为了积极构建平安贵州、和谐贵州、多彩贵州、幸福贵州、维护文明贵州的良好形象,推动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和保障全省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本人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摒弃交通陋习努力争当文明驾驶人。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职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坚决做到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二、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开车不接听手机。

  三、遵守交通信号,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

  四、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按道行驶。自觉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抢道猛拐,不向车外乱扔杂物。

  五、维护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车。确保停车有序,不违法停放放车辆,不影响别人正常通行。

  六、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规范。市区、学校不不鸣喇叭,不乱开远光灯,遇路面积水减速慢行。

  七、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操作规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随车携带好相关证件;保持车辆技

  术状况良好,保持车容整洁。

  八、听从交警指挥,服从交警管理。如有交通违法,自觉接受处罚,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九、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交通安全公益事业,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车牌号:

  单 位 :

  承诺人(驾驶人)签名: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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