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等院校的声乐教学课程中,教师要想最大限度的挖掘学生的潜能,提升教学的效率,有效教学是一条适合的途径,其在限定的课时内,充分发挥师生之间的主观能动性,探索声乐教学的新格局。想要达到这一点,需要转变观念,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科学管理,提高学生声乐素质;积极探究,确立科学教学方法。
关键词:高校;声乐;有效教学
有效教学是教师通过正确合理的教学计划,符合教学规律的教学策略和行为,最大限度的挖掘学生的潜能,提升教学效率的教学方式。在高等院校音乐专业教学过程中,声乐课程与一般的课程不同,其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即实践性、应用性极强。当前,声乐课程主要在师范院校和音乐院校开设,从教学目的来看,师范院校声乐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学会如何教好声乐,这是其教学的主要目的。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不一定每人都是歌唱家,但是必须懂得声乐的基本理论和基础演唱技术,掌握声乐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并能够将上述知识传授给学生。而音乐院校声乐课程的主要目的则大为不同,其教学目的在于让学生学会唱歌,学会使用各种乐器等,而声乐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等并不是特别需要掌握的。由此看来,两种不同类别的学校,教学的目的有所差别。但是我们看到,当前存在一种现状,即师范院校声乐教育基本与音乐学院声乐教育的教学模式几乎一致,从课程的安排到教学形式、教学手段都基本相同,这样的教学模式对于师范院校是否有效,值得商榷。有效教学理念的提出,对于师范院校声乐教学来说,关键在于抓住教学的主要目的,充分发挥师生之间的主观能动性,以最快的速度最大限度的挖掘出学生的声乐潜能,使得其不仅学会声乐的基本理论、基础演唱技术等,还必须学会传授上述知识和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效率。
一、转变观念,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在声乐有效教学活动中,教师是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主体,为保证每位教师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尽职尽责地完成指导工作,学校必须建立起科学的教师管理和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在课程中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在教学方面,我们发现,声乐教学与其他教学有一定的区别,即很难通过学生自主学习能够对声乐的基本理论、基础演唱技术有清晰的掌握,大部分的学生没有教师的教授,很难掌握声乐的理论、演唱的技术。尤其对于师范院校中的学生来说,与音乐院校学生相比,由于接触声乐知识较晚,对于怎么样发声、怎么样唱歌有所欠缺。在学习过程中,往往带有生活中发声的惯性。这就需要教师注意每个学生的特点,从最为基础的发声练习开始,建立歌唱的声音概念和发声运动习惯。要想达到这一点,需要教师一方面掌握丰富的声乐基本理论和全方位丰富的声乐知识,另一方面还需要具备敏捷的辨别声音的耳朵和思维能力,能够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不正确发声及时进行纠正。第一,加强理论学习。教师应该加强理论学习和钻研,要为自己制定一个学习的计划,明确学习的内容以及时间。教师既要学习新课程的基础理论和知识,也要深入钻研活动课程的相关理论。同时,为了提高自身在声乐课程领域的业务水平。第二,强化反思。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着重将学生尽快成为培养合格的.音乐师资。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声乐基础、努力程度以及声乐天赋的不同,每个学生掌握的声乐基本理论、声乐发音正确程度都是存在一定差别的,如何让条件较差的学生能够更快更好的提高,这就需要教师对症下药。在每次教学活动以后,教师应该养成反思的习惯。要结合学生的各种表现,及时对学生尤其是基础较差做出评价。并对照自身的教学与活动指导过程中予以分析,及时发展问题并予以总结,探索有效教学的方式,将声乐理论、正确发声方式等简明扼要教授给学生,同时教学方法深入浅出、教学手段灵活有效,能够易于学生接受。同时,教师应该积极撰写反思日记,将自己活动中的感受、想法真实的记录下来,为自己未来开展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二、科学管理,提高学生声乐素质
对于声乐课程来说,不仅是一门声乐学习的课程,更是一门教育学课程,不同于音乐院校的声乐课程。对于师范院校的声乐学生来说,演唱得好是专业特长,能够教好学生则是他们的责任,这对于师范院校的声乐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需要懂得声乐的基本理论和基础演唱技术,掌握声乐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而且能够将上述知识传授给学生,知识结构要更宽更合理。这就需要我们科学管理,提高学生音乐修养。当前声乐课程,必修课在一、二年级开始,主修课在三、四年级开始。必修课的开课形式为集体课的形式,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声乐基础知识、基本的歌唱技巧。主修课开课形式为个别课,主要要求能演唱有—定难度的作品,对于声乐作品有一定的鉴赏能力,同时,逐步培养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为未来到课堂上教授课程打下基础。笔者在实践中发现,现行的教学内容与方式有如下可以优化之处,以便提高教学的有效性:第一,采取学习激励机制和末尾淘汰机制。在现行的体制中,学生在对应的年级学习一样的内容,无论掌握知识的程度如何,最后能够顺利升到上一个年级。这样学生一方面容易产生无所谓的心理,另一方面,滥竽充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基于此,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学习激励机制和末尾淘汰机制,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可以提前学习主修课,逐步学习比较有难度的作品,提前接触声乐教学的方式方法;对于表现较差的学生,则要求其继续在必修课程中进行学习,达到必修课程要求之后才可以继续学习主修课课程,以竞争机制促进学生努力学习,而不是单纯以年级进行区分。第二,考核应该体现出一定的区分性。对于一、二年级的学生,其考核的主要方式在于基本的声乐基础知识、基本的歌唱技巧掌握情况;对于三、四年级的学生,除了上述要求之外,还应该考核声乐教学基础知识,并采用实际教学的考核能力。第三,教学内容应该体现实用性。除大纲要求的基本教学内容之外,可以适当教授中等师范院校和中学音乐课的内容,让学生尝试对其进行模拟教学,并指导学生之间互评,相互之间取长补短,为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