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简单来讲是把新知识、新技术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实践中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合理有效地应用资源并将最新农业知识和技术与生产要素转变成农产品的长期增值,不断提高农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过程。它是关系农业科学技术面向农民科技素质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如今,科学技术早已成为农业领域第一生产力,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推动下,我国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也越来越依靠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推广来实现。该文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期为提高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供借鉴和参考。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涉及农业科技成果本身质量高低、品质优劣以及转化环境条件的好坏,譬如政策体制、管理水平、农业经济状况、农民喜好程度、市场发展前景等诸多方面,以及它们之间能否协同配套的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就农业领域而言,每年通过技术鉴定、审定的农业科技成果有6000多项,而能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科技成果仅为30%~40%,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2010年的一项农业科技成果供需调查也指出:仅从科研机构来看,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41%,与“十五”期间相比,虽然提高了10个百分点,但是仍然有大量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滞留在计算机、实验室、试验田、展览馆或档案库中,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相距遥远。“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可能已经突破50%,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较大。因此,转化率低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现状。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科技成果大致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类。这3类成果其形态各有差异,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难易程度和速度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说,基础研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较难,速度缓慢,应用基础和开发类研究转化逐渐变易,与生产实际联系密切,能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但它们转化过程都具有共同的特点。如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产权易逝、契约不完全、交易费用高昂、制度依赖等。结合我国的农业现状,即科研起步晚,科研手段比较落后,农业科研投入相对不足一些,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起步也较晚,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科研立项与生产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农业科研立项是农业科技成果产出的首要环节,因此在立项上必须要考虑到该项目在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生产上的实用性。农业科研院校是农业科技成果的主要源头,很多研究结果表明,农业科研立项与生产联系不紧密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科研院校科研工作者科研申报内容较多脱离生产实践,这就形成了农业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需要的科技成果得不到满足,而已经形成的科技成果又不能对现实生产实践进行有效指导的尴尬局面。
2.2农业科技成果质量不高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一些农业科研人员往往在项目申报、论证、检查和验收上就花费了全部项目的50%以上的精力和费用,这样,实际上用在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上的时间和费用就剩下不到50%了,这就造成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不高、商品转化率低。同时,由于组织协调不统一,信息沟通的不畅,科研项目停留在低水平重复,且项目执行监督和结题考核等过程把关不严,进而影响到高质量农业科研成果的产出。造成农业科技成果质量不高的另一个原因是研发经费的严重不足。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来源途径较为单一,基本完全依靠政府单方面拨款。与国外相比,一些发达国家农业科研经费平均占到农业总产值的近4%,发展中国家达到l%,而在我国,仅为0.2%~0.5%。而在美国,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主要由政府拨款和私人投入两部分组成,而且私人投入部分与政府拨款几乎相等,每年可以达到21亿美元。
2.3农业科技成果实施主体文化素质偏低
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是关键的内因所在,是实施主体。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接纳吸收和应用能力。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的人口占5.9%,小学、初中、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4.7%、52.7%、11.7%和2.9%,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1%。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相对比较滞后,在农村将近5亿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不足5%,受过技能培训的仅为1%。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比例非常高,而且许多拥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农民都转移到了第二、三产业,同时,农民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限制,缺乏接受新知识、新信息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的能力。显然,这样的农村劳动力群体难以有效独立运用科技工作者提供的先进农业科技成果。
2.4农业推广队伍不稳定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技推广人员占农民总数的比例仅为0.053%,这与发达国家相差很大,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我国,很多地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由于受到编制和资金的限制,存在着只消化不补充的问题,无法吸收农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再者原有农技人员已进人离退休高峰期,实际从事农技推广的人才已渐渐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另外加上工资福利低,工作条件较差,业务用房、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等办公设备缺乏,导致农技推广转化队伍愈加脆弱。
3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
3.1结合生产实际立项,保证供给成果的有效性
首先要把好立项源头关,在对国内外市场和农业生产与科研实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农业科研与农民需求、农业发展相结合的选题立项机制[20]。科研管理部门也应以市场应用为导向,对那些技术先进、应用性强、与实际生产联系紧密、有明显经济和生态效益的选题优先批准立项。其实在实际研究执行过程中,科研人员还需要根据实际生产变化特点、科技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完善、修改课题,使研究成果不但价值高,而且易转化。
3.2拓展成果转化的资金来源,完善资金使用的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农业科研单位利用自有技术进行市场开发,通过创收增加科研投入,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农业科技等,以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以弥补农业科研经费的不足;利用政府职能,多渠道拓展科研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科技经费支持攻关、农业重大项目的试验、重点科技成果产业项目,而且对财政拨款的这部分资金使用应完善评价机制,建立资金的严格监管、追讨和奖励制度;同时,国家在税收和信贷政策方面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也应进行配套支持,实现银行与农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共赢,充分利用银行大量流动资金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3.3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农民采用科学技术的积极性
农民文化程度的高低,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被农民接受和应用的程度。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水平。如建立农业培训教育中心,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技校等单位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等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迅速提高劳动者素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和新兴媒体,开展电视、广播教育,传播农业技术经济信息,利用网站、QQ、微信和微博等宣传农村科技;推广绿色证书制度,通过培训,让更多的农业生产者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资格,成为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成为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新技术、培育和选用良种、防治病虫害及技术咨询的带头人。随着我国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趋势日趋明显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涌现,农技培训的主体应向这些农场主、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社长及农村致富能手等转移,以期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被接受和应用的程度。
3.4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建立一支稳定的成果转化队伍
我国农业科技工作长期存在“重科研,轻推广”的倾向,主要原因是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将科技推广与科学研究分离开来,科技推广成为了科研人员的负担和累赘,使得科研工作者不能全身心投入到科研成果的创新和创造中,既降低了科研成果的质量,又影响了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因此,应该加强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立一支区别于科研人员的稳定的成果转化队伍;同时,提高科技成果推广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作为职称评定考核的一个标准,激励和促进工作者的热情与激情;由政府牵头,各科研单位积极配合,成立成果转化中介机构,为农业科技成果的健康顺利转化保驾护航,为农村科技插上腾飞的翅膀。
3.5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最后一公里”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直是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这需要高校、企业、政府以及农民的共同努力。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院长万书波提出要将人才、技术、成果这三者整合,构建公益服务平台,如发展家庭农场科技联盟,积极服务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设博士科研工作站,引导高层次人才更接地气;开办农科讲堂,把先进技术成果传播到田间地头;建好农村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促进农业科研单位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合作,结合地方发展战略,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给予整建制地帮扶,建立科研、示范和产业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等。中国农业科技小院也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鲜活例子。它是由农业高校(如中国农业大学)发起成立,全国科研院所及相关公司企业合作参与,通过研究生与科技人员的驻地研究,实现零距离、零门槛、零时差和零费用地服务农户及生产组织的目的,这是一种建立在生产一线(农村、企业)的集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科技服务平台,值得借鉴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