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现状
1.1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及人才队伍现状
1.1.1机构设置情况除市级林业科技推广站外,昆明市现有8个县区(东川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嵩明县、宜良县、富民县、石林县)建立了林业科技推广站。116个乡镇中,保留乡镇林业站47个,合并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69个。除昆明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和东川区、富民县、呈贡区林业科技推广站有技术人员外,其他县区虽挂有推广站牌子,但人员编制几乎为混合性编制。
1.1.2专业技术队伍现状1)数量:昆明市林业系统共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793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0.5%;高级工程师36人,占4.5%;工程师360人,占45.4%;助理工程师及以下人员393人,占49.6%。2)分布:占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1.6%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于县乡级,其中97%为初、中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仅占3.0%。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分布在市级,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为县乡同比的4.3倍。3)学科带头人:昆明市林业系统拥有一支科技创新团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5人,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人,后备人选4人。
1.1.3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的需求及特点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主要从事林业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示范、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等活动,是提高林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贡献者和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的主力军。与一般林业员工相比,其在个人素养、心理需求、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等方面具有特殊性:
1)个人素质较高,普遍具有林业专业特长,且乐于学习,能自主更新知识;
2)成就欲望比较强烈,渴望通过主持或参与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展现个人才能,不断完善发展自己,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3)工作结果注重事业成果创造的社会价值及相应的成果奖励,如同行评价、学术声誉和影响、社会尊重和荣誉以及科技推广创新奖励等。
1.2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现状
目前昆明市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薪酬体系、职务晋升制度、考核制度及工作任务等方面。
1.2.1薪酬体系林业事业单位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和分类管理原则设置。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2部分。绩效工资是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级林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额调控和政策指导。
1.2.2职务(职称)晋升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评审制度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级评委会只负责评审任职资格,聘用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及空缺情况决定,实行评聘分开制度。
1.2.3考核制度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定性)和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定量)方面,考核的重点是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聘任、薪级工资升档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1.2.4林业工作任务目前林业科技推广单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完成通过自上而下制定的工作计划,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工作任务为主。由于基层单位林业科技推广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大部分的工作只能偏向于生产任务类。
2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2.1基层机构不健全,混岗使用现象突出
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直接面向林业生产一线,是林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中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但目前昆明市县一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站率仅为57.1%,全市116个乡镇中林业站保留率仅为40.5%,且乡镇林业站的人、财、物均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林业站大部分工作主要按乡镇政府安排从事行政管理,没有时间和精力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发挥不了生产一线的指导服务作用,更谈不上高科技含量林业技术的成果转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乡镇林业站仅是归口管理,对其林业工作无法考核,出现管理工作上的断层现象。
2.2人才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结构比例为高∶中∶初=1∶9∶10,与国家对林业行业的结构比例1∶3∶6相比较,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占比较小,高、精、尖人才稀少。且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市级事业单位,县、乡级则以中、初级技术人员为主。特别是很多乡镇基层一线林业站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技术服务力量薄弱,导致无法开展林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2.3人才队伍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
市级林业科技领军人才缺乏,高级职称人数仅占5%。据不完全统计,“十五”以来昆明市共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510名,林业系统仅有7名,占1.3%;农业系统18名,占3.5%。全市有科技创新团队40个,林业系统仅1个,占2.5%。人才队伍基础薄弱,导致开展项目研究及推广的创新能力不足。
2.4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知识更新不足
目前只有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有专门的培训计划及经费,且大多集中在市级单位,难以全面实现知识更新。基层机构普遍存在10多年没有进人,且经常面临抽调、借用人员现象。乡镇之间、县乡之间交流难度大,培训时间少甚至没有再学习、再培训的机会,知识更新速度远远跟不上现代林业发展要求,导致知识老化、观念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
2.5平均主义倾向严重,长期激励不够
由于全市高度集中统一具有刚性的工资制度、标准和政策,在事业单位最重要人的因素方面管的过宽、统的过死,导致分配上严重的平均主义。唯一用来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占工资30%的奖励性绩效,基本上都是待年终考核后按各自标准计算出来的金额兑现,这种以资历论薪酬的分配方式使按劳分配成为表面形式,绩效与经济脱节,无法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价值,更无法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薪酬的激励机制几乎失去作用。
2.6工作定位不明确,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
目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标准尚缺乏科学的依据和方法,考核内容还没完全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激励机制欠完善。特别是事业单位实行评聘分开后,由于缺乏专业岗位履职聘后管理,一方面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但为了解决矛盾、平衡关系,仍然聘用在岗。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明确的科研及成果推广任务,加之本人不重视学习,主动性、研究能力不强,导致缺乏从事林业科技项目研究及推广工作创新的动力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