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承包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小区停车场承包协议书(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怀府路与沁园路交汇处亚星财富广场停车场的使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亚星财富广场停车场承包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年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承包价格:甲乙双方在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年承包费用人民币元)。第二年承包费用在下一年承包费用到期前15日交付,以此类推。如果不能及时向甲方缴纳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乙方在承包期间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与存车者发生冲突,本着文明礼貌,维护广场的停车秩序为重,树立甲方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五条、甲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有对乙方的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六条、承包形式:广场停车场对外承包分为两组(每组两家)。每组收费时间分为每天轮换一次。具体机动车和

  非机动车收费划分时间由每组两家内部协商解决,甲方负责协调,其中机动车停放位置为广场所有画线位置,非机动车停放位置为广场停车东侧画线位置。出租车承包合同第七条、甲方和商户(商户自行车规定停靠在小区大门北侧划线范围内)自用的汽车(每家只限一辆)及中原证券的大客户车辆,以及甲方认可的政府、主管部门等国家职能部门进入停车场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第八条、甲方的职责:

  1、 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及发生的办证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

  2、 对乙方制订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第九条、乙方的职责

  1、 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自负。

  2、 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对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费。

  3、 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4、 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5、 负责停车场区或内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干净整洁。

  6、 乙方在承包期间保证三维超市在广场做活动时给其免费提供场地。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承包费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如有未尽事宜或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月日

  【小区停车场承包协议书(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 停车场的作用,根据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将 停车场实行承包经营,乙方自愿承包,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承包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间内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财务管理权,人事招聘权和收益分配权,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自行转租他人权。承包期间停车场内甲方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不得出卖,转让和抵押。承包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一、承包经营范围和地段(停车场地块)

  1、下首一层固定车位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400平方米。(可自主经营)

  2、靠城东路一层店面10间,计建筑建地面积629平方米。(可做服务性行业自主经营)

  3、主车道一条,副车道一条。

  4、传达室一个,在不影响停车情况下自主经营。出租车承包合同二、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每年承包费 万元,承包金分为 年一付,最后 年每年递增 万。如乙方逾期交纳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三、承包期间,停车场内可使用停车、汽车维修、汽车美容等其它功能。乙方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联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任。乙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等报表资料,按规定如期交纳有关部门规定财务各项税费。

  四、承包期间,乙方自主经营,照章办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应在银行单独开户,贷款和对处,重新立新几本。对前投资建设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概不负责。

  五、自本合同签订后,停车内的水、电费,甲乙双方核对结算清楚。承包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偿付乙方违约金壹拾万元,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应偿付甲方违约金贰万元,并交清乙方承包期间应交而未交的承包费和其他的款项。

  七、自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甲方代表人不得变更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必须解除合同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1、乙方需甲乙出具办理营业证件,甲方需积极配合。如甲方不给出具证明和拖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如遇政府拆迁,赔偿损失原属甲方的固定改施外属于乙方。

  3、如遇房顶污水等情况,应由甲方负责出资维修,严重时应另协商。

  合同签订起甲方无偿同意乙方 月装修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具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