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个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长和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氛围;确保家校联系渠道的畅通,现由学校和个位家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骑车、步行注意事项。
二、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严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车;严禁没有车闸、没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车上路。
三、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骑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早起,吃早饭,要留给孩子充足的骑车、步行的上学时间。
2、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规。特别要注意要靠右行。
3、骑车转弯时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时,不要与其靠得太近。骑车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开车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赛骑车;不要两车以上并排行驶。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挤抹追逐;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
4、不要紧随机动车后追赶或骑车行驶;不要手扒机动车奔跑或骑车。
5、不再河边或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险的游戏;注意安全用电等教育。
四、加强孩子的行为规范教育使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
五、发现孩子不良现象应及时给于教育、纠正;不纵容不溺爱。
为加强安全教育与防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深、抓实、抓出成效。以上几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者,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梅口小学
学生 家长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学生家长(甲方):
立协议人
木鱼镇小学(乙方):
甲方子女系乙方 年级学生,因患有 疾病,不适宜在校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经双方协商,特立以下协议:
1.甲方应密切关注、掌握子女病情,及时就医,在校身体不适时,应及时请假。平时经常教育子女不做大运动量活动,并将病情报告班主任。
2.甲方子女(特异体质)可随时向体育等教师报告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3.乙方班主任发现班级中有特异体质学生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备案,经常关心,经常与家长联系,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通知体育教师,并经常教育特异体质学生,不做出操、上体育课等大运动量活动。
4.若甲方子女在校病情复发,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四年级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也是学生家长的希望。教育好学生是学校老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电话: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电话:
学生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