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年检自查报告4篇

时间:2021-08-31

事务所年检自查报告1

  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和资质年度注册的需要,我所对20xx年的测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事务所年检自查报告4篇

  一、 基本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20xx年6月3日,办工地点位于溆浦县卢峰镇民主街,现有测绘技术人员 7 名,先后投资购置了pd30型手持测距仪、微机等设备,通过了县、市测绘管办的认定,取得了丁级测绘资格证书,从事房产测绘工作。

  二、测绘活动基本情况

  我单位自开展测绘业务以来,由于为丁级单位,人员、设备相对还比较薄弱,所以我们严格按照测绘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进行工作,遇到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测绘项目就自觉回避,从没有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也坚决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在接收到测绘项目后,坚决认认真真地独立完成,从不转包测绘项目,积极维护测绘行业的权威性。

  三、测绘质量基本情况

  1、 我单位测绘产品主要是为房屋产权发证提供图纸及面积,由于我们测绘项目较小,均以口头协议约定,依照规程满足用户即可,未做技术设计书。并依法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2、 产品生产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不断增强测绘人员的质量意识。作业时我们依照测绘质量责任制和相关的

  技术规范,就测绘过程中的房产测量要素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坚决依照规范进行操作,对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更正。

  3、 对一些图件要求精度相对较低的用户服务时,我们的图件能准确反映房屋实际面貌,各项数据都符合国家标准,用户反映较为良好。

  当然,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充实测绘技术队伍、提高自身队伍人员素质、使测绘质量更上一层楼。

  二○xx年四月十日

事务所年检自查报告2

  在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泉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一直以着力改善民生、提高龙泉镇社会救助的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宗旨,优化民政服务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区民政局下发的各项任务,加强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巩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应保坚决不保”的工作成果,根据民政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迎接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的紧急通知》(门民发【20xx】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所就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基本现状。

  近几年来,我镇积极关注民生,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在社会救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截至本月共保障城镇低保125户、249人,低收入家庭1户、4人。农村低保78户、115人,低收入家庭2户、3人。我镇已初步形成了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助救助作为支柱,慈善捐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框架,保障了我镇居民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方面在创新探索中稳步推进。

  二、开展自查工作重点内容。

  为严肃自查纪律,透明自查过程,确保市、区检查通知精神落实的及时到位,自接到通知后我镇领导于20xx年2月21日召开了全镇社会救助自查工作会,会上社保所所长向全镇主管低保和低收入的居

  村委会干部传达了(门民发【20xx】1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个村居委会依照文件要求展开自查,按照我镇abc分类管理的要求规范四本档案的填写,再次强调社会救助的长期公示问题,要求时时公示。事事公示,凡公示,必留档。

  (一)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完善落实和规范管理情况的自查。

  1.镇级审核材料的梳理。针对市、区级民政局的要求,全面有序的审核了20xx年以后城市、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医疗救助料,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的受理记录、统计台账等。并严格遵照按照(京民救发【20xx】172号)文间的要求整理相关档案,切实做到了准确无误,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的工作准则先将资金自查情况做一总结

  20xx年自然灾害救助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0元 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元 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元结余3元 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民政局拨付元,我镇发放8元结余元 此次审计共涉及我镇资金数为元,通过自查我镇的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和超范围使用的情况。

  2.彻查村居受理情况。针对民主评议记录,长期公示,公益性劳动记录等进行全面核查。并对群众进行随访,确保村居工作人员服务及时到位。根据明察暗访结果显示,我镇村居对政策的理解比较深刻,落实较为到位,能够将居民的真实情况上报,办理流程全面。

  3.社会救助待遇的享受情况。我镇通知辖区所有居村委会将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持有证件和低保金领取存折集中一天统一交到社保所,通过逐一查看,我镇低保家庭普遍能够做到按月领取低保金,审核记录比较完整。

  (二)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教育和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情况的自查。

  1.政策宣传。针对社会救助受理场所的政策宣传资料,村居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宣传,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和公示等公布情况的不定时抽查。结果显示,我镇的社会救助公告栏利用比较高,公示、公告真实、全面,有效。

  2.低保对象的公益性劳动活动。认真核查村居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记录,并进行不定期的走访核查。我镇各村居公益劳动记录较为全面、完整。

  三、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等、靠、要”思想严重。许多低保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后,过度依赖低保金、不思进取,不能积极谋求职业,更有甚者连基本的公益劳动都不想参加。

  2.城乡低保不平等。我镇属于典型的农居混杂区域,并处于区政府所在地。城市户口家庭,城乡混居家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但同一区域的纯农家庭由于政策导向问题,很难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加之城乡低保标准的巨大差异导致其家庭生活困苦。

  3.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管理和审核不便。目前我镇已有14户低保、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待遇,导致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不利于管理及开展公益劳动,导致此次核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1.完善管理机制,加大就业力度。落实严格惩戒措施,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的自我完善。加大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推荐力度,增强其自救能力。

  2.统一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准入标准。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3.针对已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待遇的困难家庭,我所将在下一阶段组织专门的核查小组,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此类困难家庭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对这类家庭进行规范化管理。

  龙泉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20xx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