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图书馆为父母服刑儿童群体服务研究论文(2)

时间:2021-08-31

4 启示

  本文通过调研和分析美国6个公共图书馆对父母服刑儿童提供的服务发现,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服务上,美国公共图书馆都有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为我国公共图书馆开启父母服刑儿童服务提供了借鉴经验。

  4.1 加强相关立法,构建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美国在弱势群体服务的制度建设上较为成熟,《国会图书馆法》和《图书馆服务和技术法案》以及各州的图书馆法,都有关于老年人、儿童和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图书馆服务的内容,这些法规的核心都是图书馆应该以及如何为公众提供完善的服务,也能够充分考虑到所有人群,尽力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就父母服刑儿童群体而言,美国有关政府机构还将父母服刑儿童的救助工作纳入到自己的工作体系之中,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联邦矫正局(National Institute 0f Corrections,简称NIC)。2001年,美国联邦矫正局在各级矫正部门(Department of Correction,简称DOC)开展了一项关于支持父母服刑儿童的调查。数据显示:美国35%的矫正部门都有专门针对父母服刑儿童服务的政策和项目,同时矫正部门也为服刑人员18岁以下的孩子以及父母和看护人提供了额外的服务,为他们开展“家庭识字计划”等一些典型有针对性的示范项目,如纽约公共图书馆和布鲁克林图书馆的“延伸服务”。美国图书馆协会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群体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服务标准与相关政策,如儿童图书馆服务协会为给父母服刑儿童提供服务而制定的《图书馆特殊群体儿童及其看护人服务——给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具包》指导文件。由此可见,美国的制度保障体系涵盖了国家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层面,这样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推动着公共图书馆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健康发展。

  就父母服刑的弱势家庭儿童群体而言,我国的立法政策尚存在空白。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一条对父母服刑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做出精准定义的法律法规。2006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6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从政策层面专门针对父母服刑儿童服务的文件,但缺乏实施细则。我国宏观发展方向以及政策对公共图书馆保障社会文化公平的社会职能给予了肯定,但是一直都缺乏“如何保障”。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全国性的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共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的相关条文规定还不够具体。相较美国而言,我国的图书馆行业协会还没有充分且有效地发挥其指导职能,这比较明显地体现在公共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方面。中国图书馆学会也应该借鉴美国图书馆协会的经验,根据弱势群体的类型设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由其具体负责制定相关服务政策与指南。

  4.2 细分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美国公共图书馆则对弱势群体进行了细分,包括父母服刑儿童,这样无论是馆藏资源建设还是服务项目设置等方面都会有较强的针对性。近年来,平等服务理念在我国公共图书馆也逐渐得到了推广,“以人为本,平等服务”的理念也是始终贯穿于各类图书馆的准则。但我国对特殊群体并没有进行细分,在弱势群体的服务上更多关注的对象是身体有残障的特殊人群,对于父母在监狱服刑的儿童没有关注,也有很多图书馆还是传统的坐等读者上门,习惯于为所有用户提供相同的服务,没有突出服务特点,专业性与针对性都不强。父母服刑儿童群体的主要障碍不在身体,他们不需要轮椅、助听器、放大书等辅助工具,他们主要是缺少父母的陪伴和教育,心理上会有自卑,因此公共图书馆要在这些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据司法部门统计,截至2005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56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46万人,占在押犯总数的30%左右,服刑人员子女逾60万,可见,这一群体的数量也是很庞大的。为了实现真正全面且平等的服务,父母服刑儿童这类特殊群体是不能被忽视的,政府和公共图书馆都有责任重视甚至提升他们的存在感。“注重对信息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使得图书馆信息服务朝着弱势人群倾斜”是现代图书馆精神的内容之一,只有公共图书馆这种公益性的信息机构才能够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信息需要。我国公共图书馆要坚持以读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关注父母服刑儿童的需求,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从而在发挥其社会职能的同时,也促进社会的进步。

  通过研究美国公共图书馆父母服刑儿童服务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公共图书馆也需对特殊读者群体进行细分,不仅要从理念上重视为父母服刑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同时也需要不断学习,为父母服刑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的服务。

  4.3 开展多方协作,加强社会合作与交流。

  图书馆采购资源、开展活动项目和培训服务人员都离不开经费的支持。美国公共图书馆除了自筹经费之外,还会有一些全国性和地区性的资助项目。对父母服刑儿童群体的监护,是国家和政府的法定职责,除此之外,还包括各种各样的民间救助力量,如宗教机构、爱心团体和基金会等。政府以及民间机构为图书馆服务于父母服刑儿童群体提供的支持,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持,同时也是对各馆积极开展父母服刑儿童服务与探索服务新模式的鼓励。美国公共图书馆在进行父母服刑儿童服务时,尽量争取与相关机构协作,从而制定出更人性化、更适合弱势群体需求的服务方针。在资金筹措方面,美国公共图书馆除了接受政府拨款外,还通过争取企业合作、社会募捐、各种基金会的专项项目支持、捐赠等方式来融资。例如,布鲁克林公共图书馆与纽约公共图书馆、亨内平郡公共图书馆与亨内平郡监狱间都有合作;同时,美国公共图书馆也争取来一些基金支持,如纽约公共图书馆和布鲁克林公共图书馆开展“爸爸&我妈妈&我”活动的经费就是由雷夫森基金赞助的。因此,我国公共图书馆在开展父母服刑儿童服务时,也要尽量争取多方力量,加强与政府、学校、监狱、慈善机构、爱心团体等机构的合作。

  公共图书馆是国家从制度上保障公民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其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图书馆应尽量争取政府支持,让其成为政府为居民提供普遍、平等服务的重要窗口。我国图书馆也应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争取与社会各机构交流和协作,如福建“善恩园”、北京“太阳儿童村”、大连“爱在海边儿童村”和西安“儿童村”等爱心团体,把慈善事业与公益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争取为更多的父母服刑儿童提供平等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共享社会文化资源,同时也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让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动力。5 结语

  国际图联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标准》中明确提出,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是所有公共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图书馆应该关注并重视特殊群体的信息文化需求,研究他们的心理特征。为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提供平等的服务,是公共图书馆应该承担的职责与使命。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就特殊群体服务的对象主要集中在老人、盲人、残障人士等这些弱势群体上,对于父母在监狱的这类特殊人群还缺乏应有的关注和重视。美国公共图书馆为父母服刑儿童群体的服务,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开展方面都有较好的发展,其服务的具体化也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广泛学习,深入实践,尽早开启我国公共图书馆对父母服刑儿童群体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