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精神生产概念的现代认识谈溯源论文(2)

时间:2021-08-31

  二、培根的归纳法:

  人类精神生产的认识工具生产活动是指生产者依赖和借助于某个生产工具对生产对象加以改造的活动。马克思的“精神生产”意味着人既是生产的主体同时也是认识的主体。那么,人类在认识外部世界的同时必然也进行着生产活动。于是,在认识活动中,生产者等同于认识者,生产对象等同于认识对象。这样一来,由于生产者和生产对象之间并非直接的关系,而是需要生产工具为中介,因而在认识活动中,认识者和认识对象也需要某种认识工具。认识者和认识对象之间并非是直接的,而需某种中介。那么,处于认识者和认识对象的中介或工具是什么? 认识者为何依赖这个认识中介才可获得知识呢?

  培根的认识论思想回答了这一问题。

  在对以往的认识方法的批判中,培根指出了一种新的认识方法归纳法,并将其应用到对精微的自然的认识中。恰恰就是这种方法的制作及其使用使得人类成为认识工具的制作者。培根不满于以往哲学家对自然的认识态度。他首先反驳了关于人类认识限度的两种传统观点。“有些人自认把自然界的法则作为已被搜寻出来和已被了解明白的东西加以规定,无论是出于简单化的保证的口吻,或者是出于职业化的矫饰的说法,都会给哲学以及各门科学带来很大的损害。因为,他们这样做固然能够成功地引得人们相信,却也同样有效地压熄了和停止了人们的探讨; 而破坏和截断他人努力这一点的害处是多于他们自己努力所获得的好处的。另一方面,亦有人采取了相反的途径,断言绝没有任何事物是可解的无论他们之得到这种见解是由于对古代诡辩家的憎恨,或者是由于心灵的游移无准,甚至是由于对学问的专心他们这样无疑是推进了理性对知的要求,而这正是不可鄙薄之处; 但是他们却既非从真的原则出发,也没有归到正确的结论,热情和矫气又把他们带领得过远了。”培根以上对独断主义和怀疑主义的批判说明: 独断主义傲慢地认为已然确认了自然界的法则,导致人们无视他人的研究成果。怀疑主义则宣称没有任何事物是可知的,遗憾之处在于他们也没有采用科学的方法论获取真的知识。

  培根认为,人类的理解力固然是知识的来源,但这种能力是有限的,它无法仅凭自身认识一切。最典型地体现在: 在人类对形而上学的探讨中,人类的理解力仅凭其自身无法认识到事物的“形式”。在《新工具》中,培根分析了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形式”上的原因概念。亚里士多德将原因分为四种,其中“形式因的发现是使人们所感到绝望的”。培根采取了最通俗意义的“形式”的含义,把它看做哲学术语: 形式是自然中的物体运动的法则及它的各个条款。培根肯定了人们去发现“形式”的认识活动,“认识到形式就是把握住若干十分不同的物质的统一性,从而就能把那迄今从未做出的事物,就能把那永远不会因自然之__变化、实验之努力,以至机缘之偶合而得以实现的事物,就能把那从来也不会临到人们思想的事物,侦查并揭露出来” 。

  同时,培根更多强调的是认识行为本身的局限性。由于形式经过了复合和移植,数量非常多,非常复杂,不易研究清楚。因此,对于形式因的研究貌似是超出了人类能力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就此无法研究形式因。通过研究组成复杂形式的简单形式,进而可以通达对自然中的事物的形式的研究。“就如同要概括地研究构成词语的字音是不可能的或无法完成的事一样,因为字母通过组合和变换组成的词语是无限多的。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研究那些简单字母发音的形式,就比较容易进行。有了这种基础就可以归纳和证明所有语词的形式,它们只是由简单的形式组合或者复合而成。同样如果研究一头狮子、一棵橡树、金子、水、空气的形式也会是徒劳无功的; 但是像感觉、自发动作、植被生长、颜色、重力、浮力、密度、稀薄度、热度、寒度以及其他一些属性或性质,它们如同字母表一样为数不多,但是所有创造物的本质( 由一定的物质来体现) 却是由它们构成的,对这些真正形式的研究才是我们所界定的形而上学的内容。”因而可以说,在人类主体对自然对象的认识过程中,并不是直接的,而是需要某种工具。

  此外,培根认为,以往的认识工具三段论的逻辑不能真正地解决人类认识自然的问题。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出于自然的精微; 另一方面也因为三段论的无能。如前所述,与人类的感官和理解力相比,自然的精微远远高出人类认识能力若干倍。因此,人类仅依凭它们而获得自然的知识犹如盲人摸象,离题甚远。传统的逻辑为人类认识自然提供了三段论的认识工具,但这种方式也不足以对抗精微的自然。因为三段论的组成要素是命题。而命题需要由概念构成,因此三段论要能够认识自然,则必须使得由诸多自然物抽象而成的概念本身是准确的。但是,传统的三段论逻辑只停留于概念及命题层面,只是概念之间的关系做出命题判断,进而通过可靠的命题有效地推出其他命题。因此,培根评论道,三段论的逻辑“与其说是帮助追求真理,毋宁说是帮助着把建筑在流行概念上面的许多错误固定下来并巩固起来” 。而且,三段论预制了前提,而在诸多三段论组成的论证结构中,前一三段论的结论作为后一三段论的前提。那么,必然有个最前面的前提是无法用三段论证明的,因此,三段论不能证明所有的命题。

  有鉴于此,培根提出了一种人造的认识工具“归纳法”。它既弥补了人类理解力的无能,又弥补了以往“三段论”逻辑的不足。归纳法的目的在于发现新的科学。那么归纳法如何才能发现新的科学呢? 在培根看来,真正的归纳法作为一种科学的而非任意的、漫想的研究方法,能够得出符合程序的公理。人们在认识活动中,由特殊的东西出发,借助于归纳法适当地、循序渐进地形成的公理,不仅能够得到正确的知识,也能够容易发现新的科学的道路。培根区分了人类认识的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由特殊事物抽象到公理,第二个阶段是对这个公理的运用。人类的生产者主体的地位就体现在第一个阶段中。具体而言,在这一过程中,首先需要备妥一部充分的自然的和实验的历史,它囊括了自然的诸多已知的发现。其次,要按某种方法和秩序把事例制成表式和排成行列,使得它们变为可理解的。第三步则是使用培根的新工具归纳法,将具有一致性质的特殊的物质归纳为某种“所与性质”中。

  通过考察培根的认识论,不难发现,培根的“归纳法”不仅为人类的精神生产过程提供了一种认识工具和生产工具,体现出人类的生产者主体的地位,同时培根也表明这种工具本身也是人类生产活动的产物。在人类认识过程一开始,人类作为生产者首先制造出了认识方法归纳法。作为新工具的制造者,培根显然将归纳法作为某种人造的工具,即归纳法是独立于人的人造物,是人类生产活动的产品。对于“精神生产”来说,培根使得人类主体在双重意义上由认识者变成了制造认识工具的生产者。尽管我们承认认识工具是人造的,但并不等同于人类认识对象自然是人造物。认识工具的制造活动和人类认识自然的活动在逻辑上是两个环节,人类的生产活动只是生产出了认识自然的工具,而并不使得人类认识活动等同于生产活动。因而,培根的回答只是初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