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续施工承诺
1、我公司承诺中标后,我公司将拨付一定的款项,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
2、我方承诺在工程款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保证连续施工30天。
3、我方承诺节假日期间不间断施工,确保按时完工。
二、劳动力计划承诺
为保证劳动力充足,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公司拟投入自有优秀施工队伍。工程施工前,组织专业技术工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熟悉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掌握各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组织施工人员在开工前3—5天进场。
二、保证农民工工资承诺
1、截止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我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我公司将按规定的数额及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的,贵方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
三、其他承诺
1、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
3、我方保证自行施工完成中标工程,不挂靠、不转包、不出借企业资质。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开工时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在现场办公,直至工程结束。
投标人(盖章)
20xx年x月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连云港市招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下简称诚信库 ),诚信库发布的想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报、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自愿退出所有在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除出诚信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五十四条款规定,禁止一至三年内进入连云港市招标市场。
二、凡我单位提交至诚信库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获奖情况和项目经理的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均同意在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公示。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我单位诚信库内信息为准,今后我单位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29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成若: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邳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