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与违约责任练习题及答案(2)

时间:2021-08-31

二、非选择题(共22分)

  8.(11分)2010年3月,在青海做水果批发生意的王某与水果经销商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赵某在王某处订购1万公斤榴莲,价值14万元,交货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赵某并向王某支付了7 000元的定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4月14日,王某的货车在青海玉树遭遇大地震,价值14万元的榴莲全部被毁,与赵某的合同也无法如期履行。赵某提出王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万元。王某不同意,双方遂诉至法院。

  (1)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6分)

  (2)如果你是法官,应怎样处理二者的合同纠纷?(5分)

  【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及其违约责任。王某违约的原因是解答本题的关键,不可抗力造成王某违约,所以其行为属于法定免责情形,与赵某的合同也应该协商解决。

  答案:(1)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王某因为地震的原因无法按期交货,符合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因此王某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2)该案件的处理可尊重王某与赵某双方的意见。如双方同意延期履行,合同约定可继续履行;如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王某应退还赵某的7 000元定金,但不必承担违约金。

  9.(11分)2010年4月,河北某县与某著名歌星周某签订一份演出合同,合同约定在5月1日当天为其展销会演唱歌曲两首,该县支付演出费5万元。但在演出前半小时,周某提出费用太低,要求追加3万元,否则将拒绝参加演出。该县为使展销会顺利召开,被迫答应周某要求并同时支付了8万元演出费。展销会结束后,该县将周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3万元追加演出费。

  你认为,周某应该将追加的3万元演出费退还给该县吗?为什么?

  【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县在演出前被迫追加的3万元演出费并非出于自愿,是周某违反合同约定以胁迫手段实现的,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周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周某应该退还3万元演出费给该县。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合同当事人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歌星周某违反合同规定,强行要求追加演出费,是一种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责任,赔偿该县的经济损失,包括退还追加演出费3万元、诉讼费和其他因其引起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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