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主测评
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注意事项,分局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
公布成绩
月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作,月日在分局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分局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考察
分局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分局研究决定。
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
八、决定任命
月日召开分局会议,分局根据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各职位人选,月日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分局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分局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分局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关注官方公众号查看有关应届生常见的问题。
满满的干货岂能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