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的手抄报
各国对待雾霾措施:
英国人反思空气污染造成的苦果,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的出台。
欧盟要求其成员国2012年空气不达标的天数不能超过35天,不然将面临4.5亿美元的巨额罚款。为了符合标准,早在2003年,伦敦市政府开始对进入市中心的私家车征收“拥堵费”。
上世纪80年代,政府决定尝试在街道使用一种钙基黏合剂治理空气污染。这种黏合剂类似胶水,可吸附空气中的尘埃。街道清扫工已将这种新产品用于人口嘈杂、污染严重的城区,2013年监测结果称这些区域的微粒已经下降了14%。
美国环保署在1997年7月率先提出将PM2.5作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美国公民可以对PM2.5的标准监控程序进行监督,根据公布的全年监测统计和日常监测数据,参与所在州的环保机构举行的公共听证会。
如果空气出现严重污染,德国会对某类车辆实施禁行,或者在污染严重区域禁止所有车辆行驶。2013年,德国正大力鼓励机动车安装尾气清洁装置,安装过滤器的车主可获得国家补贴。
法国在2012年4月公布的空气颗粒物污染报告中列出了一系列保护公众健康的建议,尤其是针对肺病和心脏病患者、幼龄儿童与老年人等敏感人群。
城市绿化是日本治理污染的重要措施。东京规定,新建大楼必须有绿地,必须搞楼顶绿化。
2003年,东京立法要求汽车加装过滤器,并禁止柴油发动机汽车驶入该市。东京所有出租车使用的都是天然气。
意大利米兰市对污染最严重的汽车征税,工作日7时至19时,污染严重的汽车必须缴纳2至10欧元税才能进入市区。罗马实行“绿色周日”活动,只有电动汽车等环保车才能上街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