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歌且走散文(2)

时间:2021-08-31

  她已经许久不曾回家,一个人在外面漂泊。她说:我注定无法成为一个让父母省心的孩子。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在意识上和父母达成共识。更无法按照他们的意愿行走。

  她说:我是一个歌者。歌者负于途,行者负于路。生命中很多有意义的瞬间一晃而过,无力捕捉。

  林治也是一个歌者。但他又和她不同。他是一个幻想多于实践的人。也就是说,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念头丰富的足以填满死海。他告诉她,小时候自己频繁做的梦,之后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那些经历让他躁动不安。他盼望有朝一日自己可以去很多地方,遇到更多的人。但他慢慢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些。他有些胆怯,甚至没有勇气面对摆在眼前的事。经过几次反思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做一个记叙者比较稳妥。

  记住生命中那些昙花一现。记住那些细小的珍重。

  他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阅读。阅读使他和外面的人拉开了距离。找不到共同的话题,也没有交际的繁琐。一个人,就一个人,抱着电脑,放上一段古典音乐,抑或是那些西方英年早逝的作曲家的钢琴曲。小夜曲,安魂曲,催眠曲。有时也听时下流行的音乐,比较挑剔。认准了一首就会反复地听,直至困倦。

  他看平静舒缓的文字。中学时代就喜欢一个青年作家。读中文系的古典女子。有着娴静的气质,一如他当时的女友。

  他和女友是初中的同学,只是那时彼此都不了解。等到了高中,两个人分在了不同的学校。竟然奇迹般地走在了一起。他想,一切真的是命中注定么?

  短暂的恋情耗尽了他全部的热情,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在学校待下去了。这里已经被悲伤填埋。不能自救,唯有冲出去,才能给自己一条生路。

  那时候,他们是不懂爱的孩子。或者,是太懂得爱了。还没有学会如何抚平因爱而撕扯出的伤口。

  他走上了自己的路途。一路坎坷地。寄人篱下,低眉顺眼,小心翼翼。自尊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他对她说:这些,我能够承受。我相信,曙光不会轻易出现,成功也并非理所当然。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想起《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根鸟》中那个病死旅途中的行者。

  上帝赐予我们双一腿,是让我们丈量自己的生命的。我们的生命不应该只拘禁在脚下的土地。

  也许,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路的尽头可能只是衰老和死亡。

  2008年,在全国民众的一悲一喜中,他发现自己不可挽救地爱上了她。一个叫做死神的女子。一个在网上飘忽不定的影子。他不擅长掩饰自己的感情,盲目的告白自然遭到拒绝。那段时间,他月余没有上网,不再和任何人联系。像一条自暴自弃的鱼一样漂浮在水面上,希望有人可以狠狠的伤他一下。

  一个月后,他给她留言: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吗?他还是不想失去这样一个朋友。他认识到他们之间,也可以建立起坚固的,伟大的友谊。因此他把她引荐给另一个对他十分重要的朋友。读大一的陈辰。

  陈辰是他结交七年的朋友。那年他们都是十五岁,还在那所破败的初中读书。辰的祖父母在学校附近开一家小饭馆。林治经常去那里吃最廉价的素面。一天,他去那里吃面,坐下之后发现忘了带钱。而那时,面条已经端上来了。他脸涨得通红,小声说可不可以不要了。辰恰巧在那里帮忙,看到窘迫的林治,他对祖母说,他是我的同学,饭钱不用收了。林治偏偏想不起自己何时有过那么一个同学,只当是他善意的谎言,当下道了谢就逃一般地走了。第二天上课,后面有人敲他的背,说:昨天你跑什么啊?他回头,看到的正是一脸憨笑的辰。

  陈辰是个很温厚的人。仅比他小五天。同样为白羊座男生。具有非凡的领导能力。进入高中后他联合其他人建立了全校仅有的一个社一团一 ——文学社。在那个落后的小小县城,容有数千学生的高中竟然没有一个像样的社一团一。创办文学社是他们共同的理想,但当时,他们并不在一所学校。

  陈辰和林治的女友在同一所学校。林治每次去他们学校,都要首先绕过长长的文科楼去理科楼找辰。辰的教室在三楼。他去的时候大多是晚上。晚自习刚刚开始,他通过他的同学找到辰,两个人就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絮絮不止。往往是招来年级主任的呵斥才算结束。

  对于文学两人坚守着不同的见解。即使如此,他们之间仍然有着广泛的话题。一旦争论起来,也能很快平息,各自退一步,尊重彼此的意见。陈辰比林治理性*的多,沉稳的多,有次陈辰打趣说:你还是叫我兄台吧。林治想也没想就说:好啊。就这样,两人仿起古人来。私下里都是陈兄林弟地称呼。别有一份亲一昵在其中。

  死神的真名很搞笑,在两人联合欺哄了半天之后,她终于悻悻地说:我说了,你们不可以不信,也不可以起哄。在得到了他们两个信誓旦旦的回答后,她才缓缓地说:我叫胡蒙。

  两个人当时就傻了。冷气氛持续了半个小时,林治说:为什么不是萌芽的“萌”呢?倒是陈辰比较冷静,他说:还是死神比较入耳呢。但背地里,陈辰都是称她“蒙蒙”的。

  临近寒假,林治回到了阔别两年的家中。家里的一切都是老样子,老房子已经岌岌可危。晚上睡在儿时的房间里,能感觉屋顶簌簌而下的尘土。斑驳的墙壁还有残存的儿时的壁画。那是由旧报纸和烟盒糖纸拼凑而成的,五颜六色*。早上起来出去晨跑,看到成群结队的鸭子从路边的水塘爬上来,抖落身上的水珠,蹒跚着向前。不时奔来一两只耷一拉着耳朵的狗,一毛一色*混杂,轻吠一声,又很快跑开。

  他给远方的死神发信息,用时下比较流行的手机QQ,一句一句地发过去,他说:有些人我始终无法挣脱,有些人我始终无法遗忘。这些都是我生命最初的印迹。我无力偿还。

  彼时死神正在宽敞的办公室里设计一个广告方案。她说:我们始终都是流浪着的,一个是关于脚的,一个是关于心的。我即将开始新的旅途。已经厌倦了这个城市。但还没有决定去向。

  林治打开学生时代用过的大木箱子,里面满是陈旧的书籍,字迹黯淡的书信,花了很长时间收集的打口带。还有一些代表着海誓山盟的物件,旧相片。他想,如果时光可以轻易将这些埋没,自己是否可以开始另一段旅程呢?经过一晚上的反思,他终于狠下心来,烧了所有沾染伤痛记忆的东西。  他对死神说:我们一起去流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