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你是一处美丽的风景
我愿做一只
翩翩的舞蝶
在你的怀里不知疲倦
舞尽蹁跹的爱恋
沉醉在今生的情缘
相思成瘾
轻柔呢喃
如果,——
你是永不干涸的河
我愿意
做一条闲来的鱼
在你的生命里
划起层层波澜
天涯海角
缱绻缠绵,缘定三生
不离不弃
如果,——
你是一首唯美的爱情诗
我愿意做你,最
忠实的粉丝
彻夜挑灯
解读这唯美的意境里
一字一句的蕴涵
今生与你
喜结良缘
只要你无悔
我注定
无怨
那时候,好单纯好单纯的喜欢你。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物,很自然很自然地就联想到你。听到你的声音就会热情满满,看到你的'笔记、你的文字就会充满灵感,感受到你的气息就会心跳加速。
那时候,好深刻好深刻地爱恋你。身处异地,总喜欢在信中在电话里滔滔不绝地诉说我的生活,但却不愿听你说起你的事情,我也不敢去问,幸好你也不说。非常害怕听你说你又感冒了,非常担心看到你信中又写满了伤心的事情。我知道这样不好,因为渐渐地,你就会习惯于不和我说了,我们就会渐渐疏远了……
很难得很难得地见到你,但是我们却开始莫名其妙地洋溢着笑容,向彼此诉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其实那时候我在想,也许我们都没变,变了的只是那种感觉,那份默契。
现在依然会好幸福好幸福梦到你,好开心好开心地想起你,走在熟悉的路上总在想,下一次转身,下一次抬头会不会见到当初的你……
打早工,这是我们这个区域的农村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农民劳作方式之一,特别是在农业学大寨的年代里,打早工是家常便饭,一般是每天早上四点多钟就下田干活了,一直干到八点左右早工才结束。那时的农村是以队为基础,集中干活,大兵团作战,大寨式记工,往往是上工记出勤,生产队记工员就给画个圈,平均记分。劳动力就是工分,工分就是口粮,口粮就是那个年代的命根子。干一天活,好些的生产队的工价,一个工仅几毛钱;差些的生产队,一个工只有几分钱。打一个早工苦累几个小时也只有几分钱而已,但,为了生存,还是要干。
夏季大忙,既要割麦,又要插秧,这是农村最忙、农民最苦,也是最累的时候,大约在凌晨3时左右,生产队长就吹哨子喊出工了,空腹干两三个小时,回家吃早饭,吃了早饭再出工。疲劳战把人拖得筋疲力尽,但打早工能获得一份炒大麦粉(焦屑),可以够两个人吃一顿。在当时来讲它的实用价值已远远超过工分,因为工分,远水解不了近渴,焦屑能填肚子,能救急。为了这份炒大麦粉,我每天上学前都要去打早工,夏天干的活一般是起秧(拔秧苗)。
当时十六七岁的我,还是个孩子,早上特别想睡觉,又累又困,梦中先是听到队长的哨子声,后来,又听见我父亲喊我,等父亲再一次催我时,我才慢吞吞地从铺上爬起来,揉着惺忪的双眼,拖着沉重的脚步,抄起秧凳,去秧田起秧。这时天上还有稀疏的星星,月亮勾儿挂在天幕上,懵懵懂懂的我似醒非醒地来到田头,双脚插到水田中,那冰冷的水的刺激使我从脚一直凉到心,这时才真正从梦中醒来。
可是,有一天,预想不到的麻烦来了。
那天早工结束时,队长通知我,你早上领了焦屑,早饭后,还得上工,不要上学校了。骄横的队长,听那腔调,他似乎就是皇上,一切都要听他的,其实我心里明白,那“左”得出奇的生产队长,早就妒忌我们兄弟读书,也不是一次对我父母说,苦的工分又不够口粮钱,还让孩子读什么书。人高树大的,让他们回来干活,免得老吃“周转”。我还真佩服我父母有远见,再苦再累,还是艰难地支撑着让我们读书。所以,队长的话我只当没听见,早饭后,背起书包,照常上学。
第二天,我继续出现在打早工的队伍里,队长看到我,气得眼睛瞪得像只灯泡,牙齿就差把嘴唇咬出了血。哨子一响,大家集合。他让我站在大家的面前,令我低下头,说我出工是为了套取焦屑。其实这话被他说中了,这是破坏农业学大寨,这在当时可是个不小的罪名,为了批判我,队长上纲上线地给大家上了一堂火药味很浓的政治课,颠三倒四,词不达意,“帽子”满天飞,整整浪费了一个早工。我委曲求全地蔫在那里,不敢出声,强忍着不让泪水流出来,听任批判。那时的我,面对贫穷实在有些无奈,我只能选择沉默,忍耐,亦或是坚强。事后,他还到学校找老师告了我的“状”,让学校开除我。
学校老师看我学习成绩很优秀,舍不得开除我,没有听队长的。
以后的日子,我早工照打,学校也照上,队长无奈,看到我,只当未看见,一声不响。我呢,只要有早工打,不仅能换回一升焦屑,解决肚子问题,又能继续上学,哪管他人的讥讽或给我戴什么“帽子”,都无所谓。今天,回过头来看,在那荒唐的年代,我对生产队长的做法也理解。
艰辛的日子,屈辱的滋味支撑起我勤奋学习的脊梁,它成为一种进取不竭的精神动力促使我通过学业不断进取,走上社会,并进入机关。而那段难忘的打早工经历,无疑是我人生中一笔宝贵财富。
时光里的旧独白。
在太阳升起的东方,有大片大片的鱼肚白,夹杂着金色的光辉。指间夹着白色的香烟,像个痞子似的吸了一大口,看着火苗渐渐的蔓上早已泛黄的皮肤,孤独又寂寥。这座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有种窒息的感觉,那种感觉让我想逃离这座城市,而且是永远的那种,我不知永远有多远,世界有没有尽头,我只希望不管我到哪儿,只要有你的消息,一切都好。我像是个仓惶而逃的犯人,一点点的逃离这座城市。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个不良少女,没有少女该有的那种纯净,反而是一身的痞子气,有时像个疯子似的乱叫,有时又像白痴的傻笑,在他们眼中,就成了所谓的做作。我不介意,我抬头望着天空中的鱼肚白,默念着心中的名字言希,言希……坐在车厢里,看着身边的风景,一遍遍的路过,我们终究陌生了,不是么?我不知道,我来到哪儿,也没有多问,我穿着白色的衬衫和洗的发白的牛仔裤,耳朵带着白色耳机,听着你以前喜欢的歌,一遍遍的重演。找了一个宾馆,付了三天的钱,拖着行李走进房间,房间是简单的淡黄色,有电视,不见得有多无聊,我叹了一口气,放下行李。
夜晚看着天空,一个人独享着夜晚的忧伤,哼着曾经的小情歌,回忆着熟悉的画面,一切一切仿佛都近在眼前言希,言希……
寂寞的旅人。
用冷水冲洗着头发,湿漉漉的走出来,没用毛巾擦干,呆滞的看着镜子前的自己。蹲在墙角,头埋进膝盖间,让泪水隐在发丝里,看着发丝间的水,笑了笑。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我慢悠悠的走过去,一个温暖的怀抱,禁锢着我,我抬头看着眼前这个人凌亦。他的眼中有疲惫的色彩,他搂着我,你去哪儿了,让我好找,我们回去好不好。听着他的话语,我一下子挣开,冷冷的看着他,转身要走,他抓着我的手,我反手给了他一巴掌,他委屈的看着我,我还是一脸不屑和嘲讽。拿出烟,悠悠的吸着,那个样子,像极了痞子。他抢过我手中的烟,烟头落在他的手背上,烙下一圈光圈。我抽手扳过他的手,一脸认真的看着,我起身拖着行李,向门外走去,发丝还在滴水。我留给凌亦决绝的背影,不要让我在看见你,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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