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太仓书院小故事(3)

时间:2021-08-31

  五是经费有一定保证。官府所办的书院,经费取之公款。太仓书院的长年经费,据《太仓县教育志》载,除州、县官捐款外,州、县还对书院拨给一定数量的学田。如娄东书院,州、县拨给学田先是568亩,后增至890.9亩,另有崇明沙田90万余步,后增至124.2万步。尊道书院,连同后来移入的安道书院共有学田498.965亩。而陆公市的商尹书院则有新涨沙田约1000亩,“膏火费”和“花红”由租息项下拨给。文社也有学田,如娄江文社,有学田446.76亩,作为永久基金。此外,还有士绅捐助,他们所捐的房屋原则上作为院舍,当然也可以调剂; 所捐钱款则存典生息使用。

  太仓古代书院的学生主要是生员(习称秀才,亦称诸生)、童生,招生考试后按额定录取的名额,分别录取入学。太仓的古代书院同时也是当时考生应童试的场所。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湖北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刘坤一联名奏请,认为书院积习过深,动滋事端,必须正其名曰学,乃可鼓舞人心。光绪准其建议,令各书院均改为学堂。于是,太仓历时215年左右的书院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全部改为小学堂。

  太仓古代书院曾培养出不少人才,在太仓教育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特别是其“自学为主,教师指导为辅”的教学形式和提倡学术研究自由以及注重藏书建设等很值得借鉴。在清代后期新旧社会的转型时期,太仓的书院也成为了新旧教育体制更替的交会场所,成为太仓近现代新式教育的策源地,为当时的社会进步和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