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常见的虚词解析
文言文中不乏一些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意思,特别是一些虚词,虽然实际没有意义,但是却在整个句子的翻译中充当重要的角色。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若
1.用作代词。
(一)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说》你)
更若役,复若赋(《捕蛇者说》你的)
(二)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例如:
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论语·宪问》)
2.用作连词。
(一)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设等。例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例如:
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汉书·高帝纪》)
若和夫至结合,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层意思的开头,表示他转。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阳楼记》)
因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