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讲的是郑板桥晚年得子,甚是喜爱,但是,由于作者在外当官,不在孩子身边教导,希望弟弟能帮忙管教,切不可因为是兄弟的孩子就不好管教。小孩不能溺爱,要教他大仁大义的道理,知道爱要普及众人,人无高贵贵贱之分。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毋为刻急①也。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至于发系蜻蜓,线缚螃蟹,为小儿玩具,不过一时片刻便折拉而死。上帝②亦心心爱念,吾辈竟不能体天之心以为心,万物将何所托命乎?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③而姑纵惜也。家人④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⑤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⑥,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
【注释】①刻急:苛刻严峻。②上帝:老天。③犹子:兄弟之子。④家人:仆人。⑤飧(sūn):熟食品。⑥无可如何:无可奈何。
1.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3分)
(1)务令忠厚 (2)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 (3)若吾儿坐食好物
2.下列句子中加点的“之”的意思与其它三项不同的一项是(▲)(3分)
A.岂有不爱之理 B.驱其残忍之性
C.醉翁之意不在酒 D.辍耕之垄上
3.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的意思。(2分)
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⑥,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
4.文中作者希望弟弟把儿子教育成怎样的人?(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