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律历上原文及翻译(3)

时间:2021-08-31

  上生依行。 夷汗为宫,色育商,依行徵。

  七日。 律,五寸小分五强。 准,五尺万二百二十。

  无射,九万八千三百四。

  上生中吕。 无射为宫,执始商,中吕徵。

  八日。 律,四寸九分小分九强。 准,四尺九寸万八千五百七十三。

  闭掩,九万六千九百八十。

  上生南中。 闭掩为宫,丙盛商,南中徵。

  八日。 律,四寸九分小分三弱。 准,四尺九寸五千三百三十三。

  邻齐,九万五千六百七十五。

  上生内负。 邻齐为宫,分动商,内负徵。

  七日。 律,四寸八分小分六微强。 准,四尺八寸万一千九百六十六。

  期保,九万四千三百八十八。

  上生物应。 期保为宫,质末商,物应徵。

  八日。 律,四寸七分小分九半强。 准,四尺七寸万八千七百七十九。

  应钟,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

  上生蕤宾。 应钟为宫,大吕商,蕤宾徵。

  一日。 律,四寸七分小分四微强。 准,四尺七寸八千十九。

  分乌,九万三千一百一十六。

  上生南事。 分乌穷次,无徵,不为宫。

  七百。 律,四寸七分小分三微强。 准,四尺七寸六千五十九。

  迟内,九万二千五十六。

  上生盛变。 迟内为宫,分否商,盛变徵。

  八日。 律,四寸六分小分八弱。 准,四尺六寸万五千一百四十二。

  未育,九万八百一十七。

  上生离宫。 未育为宫,凌阴商,离宫徵。

  八日。 律,四寸六分小分一少强。 准,四尺六寸二千七百五十二。

  迟时,八万九千五百九十五。

  上生制时。 迟时为宫,少出商,制时徵。

  六日。 律,四寸五分小分五强。 准,四尺五寸万二百一十五。

  截管为律,吹以考声,列以物气,道之本也。术家以其声微而体难知,其分数不明,故作准以代之。准之声,明暢易达,分寸又粗。然弦以缓急清浊,非管无以正也。均其中弦,令与黄钟相得,案画以求诸律,无不如数而应者矣。

  音声精微,综之者解。元和元年,待诏候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宣通习。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崇子学审晓律,别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以聋为聪。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方为能传崇学耳。”太史丞弘试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自此律家莫能为准施弦,候部莫知复见。熹平六年,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等问准意。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其弦缓急。音不可书以晓人,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故史官能辨清浊者遂绝。其可以相传者,唯大CE73常数及候气而已。

  夫五音生于阴阳,分为十二律,转生六十,皆所以纪斗气,效物类也。天效以景,地效以响,即律也。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除。是故天子常以日冬夏至御前殿,合八能之士,陈八音,听乐均,度晷景,候钟律,权土炭,效阴阳。冬至阳气应,则乐均清,景长极,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景短极,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于先后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状闻,太史封上。郊则和,否则占。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动。其为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候灵台,用竹律六十。候日如其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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