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原文附翻译(2)

时间:2021-08-31

  【注释】

  ①山公:即山涛,字巨源。

  ②器:才能,才干。

  ③朝望:在朝廷中有声望。

  ④知管:主管。

  ⑤时任:当时的重任。按:山涛当时任吏部尚书,所谓知管时任,是说他还亲自主持官吏的任免考选工作。

  ⑥贵胜:地位显贵。

  ⑦年少:年轻人。

  ⑧宗咏:尊崇称颂。

  ⑨阁:台阁,这里指尚书省的廊柱。

  ⑩“阁中,有大牛”四句:这是当时的一首歌谣。大牛比喻的是山涛。  和峤鞅:和峤,字长舆,晋武帝时任中书令;  鞅,驾车时套在牛马脖子上的皮套了。  裴楷秋:裴楷,字叔则,当时任吏部郎、河南尹、中书令等职。驾车时拴在牛马屁股后的皮带。  这两句是在比喻和峤和裴楷都是辅助山涛做事的重要人物。  王济,字武子,善清谈,性豪奢。  剔嬲(niǎo):挑逗纠缠。说的是王济围绕着山涛,忙前忙后。四句皆有讥讽意。

  11潘尼:字正叔,潘岳之侄。他在山涛死后才入朝为官,官至中书令、太常卿。《晋书·潘岳传》载,潘岳才名冠世,而不得志,又看见王济、裴楷力皇帝所宠爱,便题阁道说:“阁道东,有大牛,王济鞅,裴楷秋,和娇刺促不得休。”(刺促,形容不安。)

  【译文】

  山涛凭借才干在朝廷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年过七十岁,还主持管理着时政。那些权贵家子弟,如和峤、裴楷、王济等人全都尊崇称颂他。有人在阁道的廊柱上题道:“阁道东边有大牛,和峤在牛前,裴楷在牛后,王济在中间挑逗纠缠不得休。”有人说这是潘尼写的。

  6.贾充①初定律令,与羊祜②共咨太傅郑冲③,冲曰:“臯陶④严明之旨,非仆暗懦⑤所探。”羊曰:“上意⑥欲令小加弘润⑦。”冲乃粗下意⑧。

  【注释】

  ①贾充:字公闾,在魏朝任廷尉,主管诉讼刑狱;到晋武帝登位,任尚书仆射,与裴楷共定科令,制订(晋律)。

  ②羊祜:字叔子。

  ③郑冲:字文和,深研儒术和百家之言,动必循礼。魏齐工时拜司空,转司徒。晋武帝即位,拜太博。高贵乡公时.司马昭辅政,命贾充、羊祜等分定礼仪、法令,他们都先咨询郑冲,然后才公布。

  ④皋陶(yáo):也作皋繇,传说是舜时掌管刑狱的法官,制定了法令。

  ⑤暗(àn)懦:昏庸懦弱。

  ⑥上意:皇上的意思。

  ⑦弘润:扩充润色。

  ⑧下意:提出意见,发表看法。

  【译文】

  贾充刚刚定出法令,就和羊祜一起去征求太傅郑冲的意见。郑冲说:“皋陶制定法令的那种严肃而公正的宗旨,不是我这种昏庸懦弱的人所能探讨的。”羊祜说:“圣上的意思是想要叫你稍加补充润色。”郑冲这才概略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7.山司徒前后选①,殆②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③,皆如其言。唯用陆亮④,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⑤为贿败。

  【注释】

  ①“山司徒”句:山涛在魏代曾任尚书吏部郎,到晋武帝时又任吏部尚书,后来升司徒。吏部是负责选拔任免官吏的,山涛曾两次担任此职,所以说前后选。

  ②殆:几乎

  ③题目:品评,评价。《晋书·山涛传》载,山涛两次任选职共十多年,每一官缺,就拟出几个人,由皇帝挑选;凡所奏甄拔人物,都各作品评。

  ④“唯用”句:当时吏部郎出缺,山涛推荐阮咸,贾充则推荐自己的亲信陆亮;晋武帝选用了陆亮,山涛反对无效。后来陆亮因犯罪撤职。

  ⑤寻:不久。

  【译文】

  司徒山涛前后两次担任吏部官职,几乎考察遍了朝廷内外百官,一个人才也没有漏掉;凡是他品评过的人物,都像他所说的那样。只有任用陆亮是皇帝的命令决定的,和山涛的意见不同,他为这事力争过,皇帝没有听从。不久陆亮就因为受贿而被撤职。

  8嵇康①被诛后,山公举康子绍②为秘书丞。绍咨公出处③,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④,而况人乎?”

  【注释】

  ①嵇康:字叔夜,三国时魏人,竹林七贤之一。公元263年遭钟会诬陷,被司马昭杀害。

  ②康子绍:嵇康的儿子,字延祖。历任秘书丞、侍中等职,在晋朝宫室内乱中维护为晋惠帝(司马衷),被乱兵杀害。

  ③出处:出世与隐退。

  ④消息:一消一长,互相更替。

  【译文】

  嵇康被杀之后,山涛举荐嵇康的儿子嵇绍任秘书丞。嵇绍向山涛询问出世与隐退的事情,山涛说:“我替你想了很久了。天地四时,尚且有一消一长的变化,更何况人呢?”

  9王安期①为东海郡。小吏盗池中鱼,纲纪②推③之。王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

  【注释】

  ①王安期:《名士传》中曰:“王承字安期,太原晋阳人。父湛,汝南太守。承冲淡寡欲,无所寻尚。累迁东海内史,为政清静,吏民怀之。”

  ②纲纪:这里指的是州郡主簿一类的官。

  ③推:推问查究。

  【译文】

  王承任东海郡的内史。有个小吏偷了池塘里的鱼,纲纪推问要查办他。王承说:“周文王的苑囿,跟百姓共同享用。池塘里的鱼又有什么值得可惜的!”

  10.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①一犯夜②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③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宁越④以立威名,恐非致理⑤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注释】

  ①     录:逮捕,拘拿。

  ②犯夜:违法宵禁令。晋朝法律,夜里不能在路上走。

  ②     受:通“授”,授课。

  ④宁越:据《吕氏春秋》记载:“宁越者,中牟鄙人也。苦耕稼之劳,谓其友曰:‘何为可以免此苦也?’其友曰:‘莫如学也。学,三十年则可以达矣!’宁越曰:‘请以十五岁。人将休,吾不敢休;人将卧,吾不敢卧。’学十五年,而为周威公之师也。”

  ⑤理:应当为“治”,这是唐朝人因为避唐宗李治的讳字而改。治,治理得好,社会清明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