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广告位置租赁合同范本(2)

时间:2021-08-31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期间内和期满后,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公交车所有车内、外广告由我们一次性承包。

  2、乙方须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创意、内容应健康真实,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广告的发布、制作均由乙方自行完成,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车内外部位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各类广告。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性行为(如国家或地方法律、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和市容整顿等)、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台风、洪涝等)、社会灾害(如战争、恐怖袭击、自杀性爆炸等)。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项下广告连续7天无法正常发布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布广告的,每延误一天,应当按照合同总价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七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广告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发布广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除法律或者合同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