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保证 24 小时操作人员不离施工现场,做到随叫随到。
4、乙方操作人员要做到对升降机勤保养、勤检修,使机械保持良 好的运行状态,确保机械完好率达到 95%以上。每月因机械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妨碍甲方正常使用,累计超过 48 小时,罚款 元/日。
5、乙方操作人员应保证持证上岗,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和相应法规,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6、由于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及升降机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租赁计费及结算:
1、升降机安装调试完毕,自甲方通知正式启用之日开始计费,春 节放假及其他国家强制性假期停工,由甲方出具书面报停通知,期间不 计租费。
2、升降机进出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费每台 元/月。升节或降节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费按月结算,到期付当月 80%.剩余 租费于工程竣工日内结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逾期 10 日以上乙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
3、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十日内按正常费用计算,超过十日的应 书面通知乙方,按待机费(正常费用的 60%)计算。
四、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 可向管辖地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账款结清自 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