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样本(2)

时间:2021-08-31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赁土地每(年/半年/季/月/日)租金RMB 元(大

  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

  3、支付方式:

  第四条 费用及税金

  1、于租赁期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须由甲方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与土地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租赁土地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有关费用及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承诺对租赁物拥有合法租赁权。保证不因任何第三方对所租土地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3)负责办理租赁土地所需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5)负责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协调乙方与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

  2、乙方义务:

  (1)在租赁期限内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使用租赁物。

  (2)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

  (3)在租赁期限届满 日内,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予以转让或抵押等行为。

  (2)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乙方租赁物。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

  (3)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4)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坏,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