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1-08-31

  出租方:

  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共同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其所属的农村集体建设工业用地出租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订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租地用途:。

  第二、租地地点及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具体按实际丈量为准,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现状租用。

  第三、租赁方式: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设厂房,厂房及厂房内有关设施的投资由乙方负责,厂房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其风险,自行承担债权债务。乙方所建厂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第四、租赁期限: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为十五年,即从2012年 月 日始至2027年 月 日止(含免租期时间在内)。

  第五、租金交纳:

  1、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为筹建阶段,经甲、乙双方约定,免收租金。

  2、2012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3、2017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4、2022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第六、厂房建设: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确定办理好用地四至范围给予乙方作规划设计及报建(如需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用地后 月内仍没有实质性兴建厂房,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押金。

  第七、交租时间:乙方应在每月15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另乙方交税后的所得税发票提供甲方记账及保存)。如乙方延迟一个月交租,乙方需同时支付滞纳金(按未付资金总额每日的千分之五计算)给甲方。如连续拖延六个月未交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