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租赁合同(2)

时间:2021-08-31

市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证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证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愿将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 区 号,面积 ,房屋出租给承租方用于附属设施及设备如下:水、电设施齐全。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不得因经营亏损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维修和装修

  1、该房屋的正常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在房屋需要维修时,承租方应及时提出,出租方应尽快完成维修。

  2、承租方在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时,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严哥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装饰装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并无偿交付给出租方,否则必须将房屋恢复原样。

  六、双方权责

  (一)出租方

  1、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经营场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时,应将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设备一并交付。

  2、应当履行该房屋的正常维修。

  3、保证水、电通畅并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

  4、监督承租方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各项管理规定。

  (二)承租方

  1、应当以妥当的方式方法使用经营场地或房屋,受护经营场地和房屋。

  2、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经营场地或房屋再转租给第三人。

  3、应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4、应安期交纳水、电、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5、严格遵守邹城市亿丰时尚购物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不可抗拒导致该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3、因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原合同。

  八、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维修义务时,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附维修清单及发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照经营场地的性质和约定的用途使用,人为原因致使经营场地和房屋收到损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未尽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务,造成经营产地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不能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不可以乱停放车辆和占道经营,如违约,出租方将无偿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权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纠纷或争议,双方应依据本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应请求仲裁机构处理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市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搞好玉林市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现经甲乙双方多次地商一致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愿意把位于名山安定堂武馆前面鱼塘前(即蛇头前面) 队的田地租给乙方开发使用,面积约1.5亩

  二、租用期限为壹拾伍年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为7000元/亩,每满五年增加约500元亩。

  三、使用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贰仟元整(¥20xx元),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反本合同情况则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将押金退回给乙方。

  四、乙方所付给甲方的租金是按年度计付。规定必须在使用场地前三天先效足一年度租金后乙方才能使用,否则按应交租金总额5%收取乙方滞纳金,如果逾期三个月不向甲方缴交租金,甲方则不经终(停)止执行此合同,乙方在甲方地场上所有全部投资建设归甲方所有,作为对乙方违约处理。对于乙方在甲方的各种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租用甲方场地前要同时搞好周边的排污、排水设施。不能影响周边的农户、农田排灌水。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如遇有界线纠纷时甲方负责解决。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由甲方及时解决并减免相应租金。

  六、甲方所收乙方的租金为纯收金额,对于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所发有各种费用开支包括甲方应向国家应纳税收全部由乙方负,甲方一律不承担此责任。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由于政府行为,国家要征用该场地时,地上的建筑物及经济损失赔偿妆乙方所有,但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对于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迁各种在甲方场地上不可可移动设施及建筑物。

  八、违约责任:乙方在租赁期间,如甲方擅自终止使用合同,不将场地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在该场地上的所有投资及各种设施折损失。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则有权终止合同使用并同时没收乙方在甲方场地所有投资的各种设施,和押金归甲方全部所有。

  九、乙方在合同租用期限间可部转租,甲方无权干涉,但甲乙双方合同不变。

  十、合同期限满后,如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租的,租金双方另义再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租用,如乙方不再续租,在租用场地上的投资建筑物(动产除外)归甲方所有。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不得将场地作为经济抵押。否则按违约合同处理。 十二、上述合同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以上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代表各执贰份。并报名山村委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