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广场商铺租赁协议书(8)

时间:2021-08-31

  ⑥、乙方在接到违章通知后的7日内,仍未能遵守现在或今后为管理宜居家具广场(宜居家具有限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⑦、乙方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关项目的许可证;

  2、其他违约处理见相关附件,当乙方违约,甲方虽未追究,并不表示甲方已放弃该项诉权。

  3、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后,应及时到甲方处办理相关手续。若甲方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乙方仍未撤出该商铺,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退出,否则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委托有关部门将乙方的财产登记造册,移送仓库留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告知及送达

  1、甲乙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对合同另一方作出告知或承诺行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需盖有商场的公章(不含部门章)方为有效告知或承诺;合同及其附件规定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的或情况确实紧急的除外。

  甲方对乙方的告知文书可以采取乙方书面签收、张贴文书或邮寄等方式送达。

  2、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租赁铺面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一切有关合同的各种费用均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 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 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免责条件:凡因国家政策、法规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须与甲方签定

  (1)宝马家具广场消防及安全责任书;

  (2)先行代赔协议;

  (3)专项促销合同;

  (4)宝马家具广场物业及市场管理规定;

  (5)《商铺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以上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本同俱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一致同意将另一份送至———见证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