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8-31

【精华】租赁合同集锦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展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展厅的位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展厅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218号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BF0102#.0106#0108#展厅,海伦国际软转集采中心。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4月,自20xx年04月10日起至20xx年04月09日止。甲方正式交付场地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20xx年04月10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1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GIA设计事务所正常办公及接待客户。

  第三条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3000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期间乙方如须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乙方退场后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1000元/月,支付方式为每月10号。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

  第四条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或转租展厅,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乙方在展厅内活动的全面自由,并确保对展厅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5、乙方保证在软装方面独家推荐,保证不与其他同品类商家合作。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4)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2)甲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车辆牌照承租人)

  乙方(车辆牌照出租人)

  乙方取得北京市《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具备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北京车辆牌照租赁给甲方使用。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一台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乙方负责提供一套北京市车辆牌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相方便的原则,协助对方做好有关工作,其中甲方负责购买汽车及购买保险事宜等相关事宜,乙方负责办理好车牌正常使用等事宜。

  二、租赁期限及价格:本协议所载租赁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赁费用:租金每月 元。该协议签订7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个月租赁费¥ 元(人民币 元整)。本条所载租赁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变更:

  1.提出变更人需在该期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提前提出变更要求;

  2.租赁价格变更期限为下一期协议期限;

  3.相邻两个协议期限租赁价格变更比例不得超过15%;

  4.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

  三、虽然上述车辆(包括车辆牌照及相关手续)依法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包括车辆牌照及相关手续)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包括车辆牌照及相关手续)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包括车辆牌照及相关手续)。

  四、车辆牌照租赁期内上述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及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并处理。一切责任、风险、费用及债务与乙方无关。

  五、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五十万)因任何事故给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及其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乙方没有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可以向甲方追偿。

  六、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

  七、租赁期内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乙方应全力配合办理车辆过户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时间。办理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将之前收取但未履行协议月份的租赁费用在过户手续完成7日内退还给甲方,乙方只取得实际发生月份的租赁费用。

  在甲方未取得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前,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至少三个月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款项按本条前款所述处理。

  八、租赁期满前壹个月,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续租问题。若双方同意续租,需重新签署租赁协议。若一方不同意续租,经双方协商无果租赁期满后,甲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甲方应全力配合

  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收回车辆牌照,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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