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1-08-31

【精华】场地租赁合同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场地租赁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场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空闲土地一宗,对外招商,乙方愿意租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列下:

  一、 甲方对外租赁的土地位于甲方院内,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共计 亩。(四至平面图附后)

  二、 租赁期限: 年

  自二0一一年 月 日至二0 年 月 日止。

  三、 租赁费及缴纳方式

  乙方租赁费按每年每亩400元计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纳租赁费贰万捌仟元,第一年的租赁费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第二年的租赁费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今后租赁费以此类推。

  四、 乙方需向翟镇黄泥庄村民补偿该场地内栽植的桑树款 元,该款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给甲方。

  五、 乙方在场地内建设所有工程建设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

  六、 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件,由乙方自己办理,并承担费用。

  七、 乙方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 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与政策相抵触 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九、 如因土地使用权出现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办理。

  十、 青苗补偿费每亩每年400元由甲方负责支付,合同签订后青苗补偿费如增加时,从变动之年,租赁费按变动金额进行相应增长。

  十一、 合同期内,因国家规划需征用该处场地时,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按合同期满交接,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剩余的退还乙方,乙方自建设施的补偿归乙方。

  十二、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自建设施转租。

  十三、 合同期满,甲方如需对外租赁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四、 合同期满,甲、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办理交接、乙方清仓离场,乙方自建设施经评估部门评估后,可按评估价卖给甲方,或者乙方自行拆除,拆迁费自理。 十五、 违约责任

  1、 单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继续执行本合同。

  2、 乙方应按时上交租赁费,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场地拍摄录制 节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拟在乙方会议中心场地录制 节目。

  二、为支持甲方顺利完成甲方节目的录制工作,乙方同意将乙方场地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同时场内灯光、舞美、置景、电源等所有设施设备均免费提供,时间为20xx年11月15日起,永久保证 全年 期节目的录制。

  三、为配合甲方拍摄,乙方每期派_____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工作,以保证节目正常有序的录制。

  四、为保证 节目的拍摄质量,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创作要求。甲方应遵守乙方的管理规定,保证乙方场地设施的完好。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拍摄任务,协助甲方做好相关的筹备及拍摄工作,为甲方的创作提供方便。

  六、为感谢乙方在拍摄期间给予甲方的大力支持,甲方在节目片尾以“本栏目录制场地由*****提供”字幕形式向乙方鸣谢。

  七、甲方在 节目中给予乙方5秒硬广告支持(字幕标版+配音+电话地址)。

  八、甲方给予乙方“ 栏目拍摄基地”挂牌及铜牌授牌。

  九、甲方择时策划并给予乙方专场板块节目一次。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积极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章:

  ______年___月____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场地用于设置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作为该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将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乙方,作为设置基站用场地。

  1.2该场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场地【未】设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 安装电源 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双方约定,该场地总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后,由乙方凭甲方提供的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以【银行划帐】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金【含】按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4.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场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每日需按该租金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4.4双方约定采取其他方式: 。 第五条 设备安装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2日内,向乙方交付该场地,由乙方进行基站设备安装工作。

  5.2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基站设备安装工作,并提供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以及人员和车辆进出、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电梯和楼道使用以及临时用水、用电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设备安装期间尽可能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保持场地的整洁。

  第六条 基站用电

  基站正常用电所需供电总容量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线制电源。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 ) 种方式提供基站的用电电源:

  (一)甲方提供

  (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

  (2)乙方将配电箱安装在甲方的配电间内,单独安装计量电表;

  (3)甲方应将供电部门的月度电费帐单费用除以总用电量,作为当月每度电的分摊电价;乙方应在【每月的 月 日】【每季度的 月 日】【每半年的 月 日】前,按照分摊电价和实际用电量,将电费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凭证;

  (4)甲方向乙方提供在供电局注册的电表信息:电表单位名称: 业主识别号(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电表户号:电费单价: 元/度

  (5)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保证按时按量向所属供电局上缴电费,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 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二)乙方自行解决

  (1)乙方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接引外电,配电箱和计量电表的安装,甲方应予以支持;

  (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使用及维修

  7.1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关设施设备;乙方因维护和改善公用移动通信质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设备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诺,在基站使用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基站通信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7.3 甲方因该场地变更使用用途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

  第八条 合同的续签

  8.1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方承诺,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8.2 该场地需续租的,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0日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订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8.3双方同意,租赁期满,在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场地租金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数额确定;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确定:

  (一)在原场地租金基础上, 参考当地统计局发布的房地产价格指数,重新确定。

  (二)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测算的该场地所在区域同类土地市场租金水平一次确定,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8.4在双方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九条 其它条款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两 份、乙方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