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2)

时间:2021-08-31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乙方承租甲方设备明细如下表: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预计租期 取费标准 租赁设备总台数 预收租金总额:司机补助标准: 设备运费: 备注:

  二、 设备服务范围

  1、 由于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

  2、 甲方设备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甲方设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 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提前5天向甲方预付元设备进出场费及租赁使用费,其中租赁费元,设备运费元。

  2、租期按30天计算,乙方应提前5天预付下月租金,在工程完工(设备退场)两周内结清全部余款。

  四、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

  2、 当乙方违章指挥强制作业时,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3、 甲方每辆设备配备机手配合乙方正确使用设备并听从现场人员指挥调动。

  4、 设备因故障而停止运作3天以上不计台班费(含3天),因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机台班费照常计费(如下雨、等候、监理要求停工等非甲方设备故障及人员责任外的原因)。

  五、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保障甲方设备及出场道路畅通,协助甲方卸车、装车,保障设备安全进出场。

  2、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指挥不当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 施工质量没有达到技术要求,乙方有权制止并及时采取措施,如发现问题而不止,继续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4、 负责施工现场存放设备的看护及看护费,承担因看护不严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损坏、丢失等,按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5、 乙方负责机手的食宿问题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人身安全,当出现故障不能排除时及时通知甲方。

  6、 不准将甲方设备擅自转租、抵押、抵债和变相转卖,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给予赔偿。在租凭期限内调运设备需经甲方同意,月租金不变。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设备使用,每延迟一天加收月租金的2%滞纳金,并保留将设备撤回的权利,工程完工两周后拖欠款按照施工单位向银行计划外借款收取滞纳金。

  2、 在工程完工一周内协助甲方将设备安全退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而不能安全撤离,除负责设备安全外,每推迟一天追加3万元停滞费,计入租赁费中。

  3、 遇到国家政策、法规强制执行及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影响本合同执行,双方协商解决。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最低位月租金的10%违约金。

  七、 双方共同的权利及义务:

  1、 遇有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商定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主管部门仲裁解决。

  2、 除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以外,双方的其他索赔要求均按《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八、 补充条款:

  九、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调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350混凝土搅拌机和配套供料铲车、发电机一套出租给乙方用于混凝土搅拌,由甲方负责操作员和机械供油及所有维护及检修。 使用工地地址:文昌办事处左翼河社区

  第二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月租金人民币 34500.00元/月,以甲方机械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按月计收,满 30 天即付清该月租金。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

  方则有权停机,租金照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出15天,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机械,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甲方负责收回租赁机械。

  第三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的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甲方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情况。

  2、租赁期间,甲方的技术人员食宿问题甲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丢失零配件和人为损失的,按价赔偿给甲方。

  第四条:进、退场费用方式及费用

  1、进场费用:其中包括:设备吊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由甲方支付。

  2、退场费用:其中包括:设备吊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在进场时必须保证机械的完好,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甲方操作员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机械,安全操作,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操作员应无条件按照乙方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不能影响甲方的工程进度,如因机械设备问题或操作员误操作严重影响乙方工程质量或进度时,甲方负完全责任。

  4、甲乙双方要保证每月最低25天正常施工,因甲乙双方人为因素(如乙方工人、材料不到位、甲方机械问题、燃油不够等)造成工程停工,甲方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特殊情况下,如天气、上级政策变更等问题造成施工停顿,不作为计算租赁时间和拖延工期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采购机械设备进场或其他政策变动,甲方施工时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财政分局、纪工委留存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至双方将所有费用结清,支付完毕,设备拆除退场至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