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1-08-31

  订立合同各方:

  出租柜台方:____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____(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____。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

  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

  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

  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

  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

  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