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短信平台租用协议范文(2)

时间:2021-08-3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1 在中国的短信平台服务,以使甲方能通过短信接入包括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在内的移动运营商;

  2.2 保证企业用户可通过短信平台接入建立应用服务。

  2.3 提供短信网关的api接口资料,并安排专项技术人员配合甲方的开发队伍,做到对甲方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响应.

  2.4 向甲方提供现有的在线短信应用开发管理系统,以加快甲方的测试平台开发速度。

  2.5 在系统测试阶段,乙方将承担一定数量的因测试而产生的短信发送费用,在系统正式商业运营后,应将此部分费用计入运营成本中予以支付。

  2.6 在该合作备忘录签署后,乙方应即向甲方提供针对系统开发或联接的技术培训。

  第三条 支付方式和使用条件

  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的系统设置费。(目前属于推广阶段,免除该费用)第一次人民币______元的预付费。每发送一条短消息______元,从预付费中扣除,该预付费需要在1年内用完。以后的预付费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数增加。银行帐号:______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平台服务的条件是甲方只能将短信平台服务用于企业短信运营平台所相关的应用服务。甲方不得使用短信平台服务于:

  3.1 向身处中国境内的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移动数字用户以外的用户的移动装置或设施发送短信平台短信;

  3.2 发送未经许可的信息;

  3.3 传输任何诽谤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淫秽的、威胁的或者骚扰的内容;

  3.4 以任何形式违反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造成侵权,或者给第三方造成其它损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拥有或授权的任何知识产权;

  3.5 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诽谤、侮辱、淫秽或者妨碍司法,或者从事违反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