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8-31

关于租赁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磋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包租客房数量为:间(其中豪华双人房间,豪华单人房间);

  三、客房的租金为:豪华双人房元/间/天

  豪华单人房元/间/天

  四、乙方包租甲方客房期间,甲方不提供早餐、机场及展馆接送等服务。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服务,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在本协议书上注明。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当日,需支付总包租房价金额的50%作为定金,余款须在年月日全部结清。(交易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六、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中英文本发生差异,以中文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租赁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承租人(下面简称为教员)和出租人(下面简称为唯雅社)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租用的单车为唯雅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社(工商注册号:440204600148500)教员工作的专用单车,编号为。

  二、租赁期间:

  租用期为年零个月。唯雅社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单车交给教员使用,至月

  教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唯雅社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收回单车:

  1、教员擅自将单车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教员利用承租单车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教员拖欠租金累计达七天的;

  出租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的,如果教员到期暂无法找到另外的单车使用,双方可协商,适当延长出租期;如果教员逾期拒还单车,唯雅社有权向有关部门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唯雅社因此所受损失均由教员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唯雅社仍继续出租的,教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的标准及交纳时间:

  1、租金:十元/月;

  2、每月的前三天为租金的交纳时间。

  四、单车的维修和管理:

  1、教员应定期对单车进行认真检查和维修,以保障自身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检查和维修的费用由教员负责;

  2、教员未经唯雅社同意,擅自改变和损坏租用单车的结构,唯雅社有权要求教员恢复租用单车的原貌和原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教员负责。

  五、唯雅社和教员的责任:

  1、唯雅社出卖单车,必须在三天前通知教员,教员应配合唯雅社做好终止租用单车的善后工作,不得借故阻挠;

  2、单车车胎气不足或没气由教员负责打气。

  六、违约责任:

  1、唯雅社未按合同条款规定向教员交付单车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贰拾元;

  2、教员逾期交纳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另每天按逾期交费金额的2%加收违约金。

  3、教员违反合同,擅自将单车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贰拾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单车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4、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均不能提前终止租赁时间(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有发生,违约方要负责赔偿对方的违约金贰拾元。

  七、免责条件:

  单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各方的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事项:

  租约期满或教员退租时,经双方共同检查,确认租用单车没有损坏或短缺。如有损坏或短缺的,则按市价由教员全额负责赔偿。

  九、教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教员遗失单车:

  (一)合同终止不再续约后,五天内不能归还唯雅社单车的。

  (二)唯雅社通知教员单车要出卖,五天内不能归还的。

  (三)教员告知唯雅社单车遗失了的。

  十、教员遗失单车需赔偿唯雅社一百七十一元整。

  十一、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机关申请仲裁或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新增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号物业作为××用途使用(以下简称“物业”),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要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第三条:物业租金

  1、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____拾元正(¥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___佰拾 元正(¥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___佰拾元正(¥元/月)。

  2、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3、交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即年月日前支付租金人民币:万元整(¥元),每年提前30天支付次年租金。

  第四条:铺面以及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支付所有产生的房屋租赁税以及其他所产生的各项经营费用。

  2、每月由乙方负责缴纳当月的水电费,以相关部门出具发票、收据上记载的金额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间,在合理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若无故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装修费、损失费及一切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该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