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8-31

房屋租赁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砖瓦结构,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房屋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租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支付。

  第三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交清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在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拆迁等特殊原因,乙方应无条件退房,甲方应将剩余租金返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乙方空房,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不予返回。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前 天通知甲方是否继租,如不继租,期满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搬迁后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租赁期满,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合同编号:

  承租方:_____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_____,间数:_____,面积:_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_____。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期延长租赁期限_____个月。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四、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人为损坏室内装璜及设备,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两份,送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备案。

  监制部门:印刷单位:

  甲方:乙方: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在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时可以从四方面进行审查,即主体、客体、合同内容以及登记备案,详细内容还请各位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合同一般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书,因此大家不管是签订什么合同,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使合同无效,这样对自身利益来讲是很不利的。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感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