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租赁合同范本(2)

时间:2021-08-31

  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此设备除甲方使用外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允许甲方在工程上将此设备用于该设计功能所规定范围内的项目。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驻场人员的临时住所和库房,伙食费自理。

  7、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无乙方核发的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吊篮。乙方如有发现,有权停止该吊篮使用直至甲方改正,此期间甲方租金照付。

  8、甲方必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吊篮的安装、安全使用及退场,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佩戴,并负责乙方的进场单、验收单、退场单、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9、吊篮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卸车、垂直运输和保管,并尽快组织工人配合安装,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组织不利等,则该批设备自进场后次日开始起算租金。

  10、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

  11、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12、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3、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赔偿。丢失设备租金计算至赔偿之日。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附安全协议,赔偿价格表)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