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租赁合同(3)

时间:2021-08-31

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磴高速公路项目部

  现有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磴高速公路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租用 (以下简称甲方)50KW发电机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按月支付工程款,单价为3000元/月;如不够整月按天算100元/天。

  2.甲方发电机擅自中途撤退,乙方将不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发电机如果要调走,甲方要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发电机所使用的主燃油、辅油料由乙方负责;

  4.发电机在施工期间发生故障,甲方不能即时修好,合同自动终止。

  5.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壹页,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20xx年4月9日

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租赁发电机共贰台,型号为150KW,供甲方赛格三星扩建工程工地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1 甲方向乙方必须提供性能完好的发电机组,以满足现场施工供电需要。 1.2 甲方必须配备贰名合格的执证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组的保养、维修,确保每台机组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现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工地规章制度,负责乙方承租发电机的保卫工作,如现场发生机组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甲方负责妥善保管乙方采购运至现场的机组燃油(润滑油由甲方自购),保证燃油不丢失、泄漏;如有丢失、泄漏,甲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1.4 甲方必须服从乙方工地机组燃油登记制度,作到机组运行正常,燃油消耗有数。禁止发电机无负荷耗油发电;如乙方机组无负荷发电超过半小时,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0元。

  1.5 甲方负责机组进场,负责机组起吊、运输的安全,进场起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1.6 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乙方租赁的.机组一次性地安全退出现场,出场费按600.00元人民币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机组场地的平整、稳定。负责甲方派去的现场机组管理人员的餐费、住宿。

  2.2 乙方保证在恶劣的环境(如暴风雨)下不得使用机组。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甲方修理,不得随意拆装。

  2.3 在租赁期间,机组消耗的燃料油由乙方自购运至现场,甲方负责保管,并乙方随时进行抽检核查。

  第三条 结算方式

  3.1 发电机机组租赁期为 壹个月,不足一个月按天计取租金,租赁时间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3.2 租期按机组进场试机合格之日起,停机使用之日止。租金按150KW机组每月每台6000.00元人民币结算,以上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操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甲方凭完税发票领取工程款。

  3.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预付甲方5000.00人民币,作为机组押金,结算时抵扣租金相应金额。

  3.4 甲方提供每台发电机必须满足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需要,如因甲方或发电机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现场停机达一个小时以上,每小时罚款1000.00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租赁结束,帐结清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租赁期间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 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1、租赁计费

  设备租赁日期从 共月日。每月租金 元(大写: )。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 计算,每日租赁费元(大写: ),不足12小时按l天计算租赁费。 甲方如需24小时运转,每天应有1—2小时检查保养时间。连续运行15-30天,应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每次不超过6小时(市内)。设备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 的设备停工,也计入使用累计天数,按正常使用收费。

  2、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为税后价格,若承租方需出租方提供税票,需要提供合 同总金额百分之 的税费,

  元。

  3、若承租方要求租赁期间零故障率,需要租赁方增加供备用机器,另外收费。 4、费用明细

  5、设备租用期间,若乙方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2天发出通知,出租方接到通 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l、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总租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 整)作为定金,若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2、租期不足一个月的,设备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调试正常运转,乙方应立即支付租 赁总费用的50%,剩余部分在租赁结束后一次性结清,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开机。若租用时 间若超过一个月,按月度支付租金,每次支付须提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第五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 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1-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 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用时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积极派员抢修。解决不了的故障,乙方负责在最短时间内换机,但不承担检修停机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因换机停机超过4个小时以上的,扣除当日租金的20%,停机12个小时扣除租金的50%,停机24小时,扣除当日租金。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2-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 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出租方不配备操作工) 2-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 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收回租赁设 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