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房屋出租合同正式(2)

时间:2021-08-31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 整)。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月一付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__方(甲方/乙方)承担。

  5-3 __方(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 ,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按___分之__分摊, 最晚付帐单日前一周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自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修复;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当日内返还该房屋。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水电煤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