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2016(10)

时间:2021-08-31

  1.35 履行国家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权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内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赁单元。

  2.2 乙方对管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在不损害大厦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权使用大厦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由于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由于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

  2.1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2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单元的用途。

  2.3 擅自将租赁单元或其部分转租或转让予他方或与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且收到甲方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达______日。

  第九条 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______日内缴清该款项。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______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支付的实际天数向乙方收取应付款项______‰/天的滞纳金,上述滞纳金自该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此滞纳金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