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植花卉租赁合同(2)

时间:2021-08-31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租赁绿植花卉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负责提供摆放场地,无偿提供绿植花卉养护用水。

  3.爱护租赁的绿植花卉。因甲方原因造成绿植花卉死亡或盆器破损,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租赁数量的,应及时同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5.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置及品种(同种规格及价格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

  6.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绿植花卉转租第三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或做与租摆无关的事项。

  2.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3.乙方负责向甲方所提供绿植花卉的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情况做到及时更换,保持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4.甲方如需增加租摆的花卉,乙方应优先提供,相关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需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__日续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