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租赁合同样本(2)

时间:2021-08-31

  6、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适当补助乙方浮选工和维修工共4人工资及其他人员适当生活费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不计生活费。

  7、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50元。

  六、其他规定

  1、入选原矿的吨位计量以过磅或其它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方法为准。每吨入选原矿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等安排。

  4、选矿厂的用电按表计量,每度电价0.72元。

  七、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工资总额的5作为乙方的留存资金。所有合同规定的扣罚乙方款项,甲方从乙方留存资金中扣除。合同期满余款一并结付给乙方。

  八、乙方负责签订承包合同后选矿厂首次设备检修,甲方补贴乙方首次设备检修工资20xx元。设备检修的必备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备足后移交甲方。

  九、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十、乙方必须造具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员代理发放。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期限定为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元月22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