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2017(2)

时间:2021-08-31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_________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_________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