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2)

时间:2021-08-31

 三、以后签订租赁合同所需注意事项

  1.租赁期限不宜过长。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过长会导致承租双方的状态长时间不能改变,不利于新情况的发生,调整合同的相关条款。承租人在订立租赁期限条款时,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租期。待合同终止后,双方均有意,可以续订,及时修订上份合同中的缺陷之处。

  2.对租赁物的描述清晰准确,做好交接书面确认。在合同中要有具体的条款对租赁物的相关属性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些内容主要涉及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的数量、性质、用途等涉及到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尤其应规定所租赁的财产应具备承租方所拟使用的目的,避免因双方对租赁物的特性和用途理解上的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利于防止索赔时,出现纠纷。若是出租时应履行特别程序或准备的出租物,应事先办理相关手续,如1995年建设部规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3.谨慎选择合同承租方,尽量避免订立转租条款。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是至关重要的。在合同订立前,要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可以通过查看其营业执照,了解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经济性质,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查询,或通过对方的老客户,从侧面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在合同签字盖章时应及时审查合同上的承租人是否与签字盖章的姓名或名称一致。确信对方具有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履行较有保障才能与之签约。

  4.明确租金支付条款,发现违约立即采取措施。租金条款可能发生争议的情形主要为承租人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为了及时弥补因承租人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后果,出租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并对其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作较为具体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时,经出租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承租人仍不支付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一项法定解释权,但要注意的是,对于什么才是“合理期限”法律并未明确,出租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明这一期限。

  法律对此另有规定的依法律的特别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承租人累计6个月拒不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应依据法律规定订立合同条款。 5.加大违约成本的约定,守约者的保护力度增加。合同中应该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规定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或是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避免简单地陈述“如果承租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高度概括性条款,以免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对承租人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产生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九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会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可能不予以支持,所以在订立违约责任条款时,应注意违约金比例不予过高。

  6.合理选择管辖地。该条款常会被忽视,但管辖地的合理选择对合同纠纷的顺利解决有较大影响。不管是仲裁,或是法院管辖,应从便利诉讼及降低合同争议解决成本的角度,综合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不动产所在地等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7.关注时效特殊性。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通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但《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包含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应积极跟踪合同的履约过程,发现有延付或拒付租金情况时,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函或催讨函或提起相关的诉讼,确保时效内积极行使该合法权利。

  8.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相对方财产状态的关注,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手续,有助于执行程序的开展。通常在租赁纠纷中,因为合同相对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拖欠租金数额较大而诉之法院,因诉讼期限较长,承租人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隐匿财产,损害出租人的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的财产保全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起诉法院后,可能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而要求法院对承租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防止承租方恶意转移财产。这时就需要出租人能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若无,法院无法启动保全措施,即便出租人在诉讼中取得胜诉,因出租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财产线索,最终导致执行无法开展,出租人的收取租金的权益仍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发生诉讼后,出租人应积极关注并收集承租人的财产信息,也是为将来发生争议做好诉讼准备。

  9.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在合同履行中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的邮件、传真来往,每月租金的支付凭证,各类带有公章的各类文件等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好留存,若在将来争议发生时,都是重要的证据。这也需要合同经办人及合同履行人提升证据意识,多为公司保存一些证据资料,形成严谨的证据链,使自己成为诉讼的主动者,为公司挽回更多的损失。  四、结语

  笔者通过实践中经历的真实案例的真实感受和客观分析现租赁合同条款的瑕疵点,让读者了解到如何降低租赁合同法律风险,即从订立时对租赁合同风险把控和履约过程中的时时跟踪。当然这仅仅只是笔者工作实践的体会,目的是能让读者从中吸取一点经验,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都不要因合同条款的不完善或合同履行中过程出现了问题而引发经济损失,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十发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