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样本(5)

时间:2021-08-31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评估报告专为开元投资拟对外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被评估资产继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确定的现行市场公允价值,没有考虑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4、本报告评估范围及采用的有关资料、数据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为准,委托方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开元投资提供,开元投资应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按现行有关规定,本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评估结果有效期为2XX1年9月30日至2XX2年9月29日。当本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底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其评估结果失去效用,如继续实现原目的,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7、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三、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本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时间为二零XX年十月八日。

  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零XX年十月八日